• 索 引 号:370405/2024-01578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机构: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5月2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5月25日
  • 标  题:2024年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提升我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化水平,根据市局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和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24年全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自然为统领,以“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努力打造地方特色“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为推动我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全区自然资源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持续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导向、战略思维、历史担当、为民情怀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开展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突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把宪法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对宪法基本内容的宣传教育。通过宪法学习讲座等方式,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精神,认识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做好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月”等为重点的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宪法宣誓、法治培训等活动,努力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等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生活,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突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局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学习党内法规、自觉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使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

(四)重点抓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全面提升全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专业素养和法治意识,重点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知识和案例,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公众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我区自然资源法治化管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三、继续擦亮“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

(五)继续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全面覆盖,树牢法治意识和思维。面向系统干部职工、自然资源咨询员、社会群众等不同对象,举办重点领域普法培训,年内争取实现系统内干部职工自然资源法治知识全轮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工作特点,制定并公布符合本系统特点的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实现业务、法治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和能力。

(七)拓展普法渠道。充分发挥“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引领作用,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大推广省自然资源厅“法润自然”抖音号、微信公众号等账号的力度,鼓励各科室、各自然资源所、各事业单位或个人积极创作个性化普法作品,丰富普法内容,讲好法治故事。

(八)突出重点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深化落实《枣庄市“谁执法谁普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利用“地球日”“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主题日(周、月)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在矛盾纠纷化解、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夯实“双基”法治建设

(九)加强自然资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争创省、市级法治文化阵地,通过举办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等方式,增强法治文化阵地文化传播的生动性、感染力,突出法治文化阵地实用性,不断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十)深化完善自然资源咨询员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持续培育壮大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将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建设与“田长制”“林长制”和村级法律顾问紧密结合。探索建立自然资源咨询员进出机制,对优秀咨询员进行定期通报表扬,对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创新自然资源咨询员数字化管理模式,充分借助和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通过数字赋能等方式,积极推动自然资源咨询员地图化管理,更好地助力基层法治建设和乡村振兴。

(十一)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室的功能作用,壮大培育工作室法治人才队伍,打造法治示范工作室,做好全区自然资源法治工作有效支撑。大力开展自然资源咨询员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升自然资源咨询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自然资源所年底前对自然资源咨询员至少轮训一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法治队伍的作用。

五、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十二)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聚焦重点,逐项对照,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完善,确保所有资料内容详实、数据准确、经得起核验。全面梳理查摆普法工作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完成“八五”普法确定的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


附件: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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