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3-00077
- 主题分类:就业服务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07日
- 标 题:关于遴选台儿庄区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 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培训机构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遴选台儿庄区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 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35号)、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台儿庄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位适应能力和岗位专业技能,按照“条件公开、规则公开、自愿申报、平等竞争、合理布局、好中择优”的原则,拟公开遴选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培训机构。承担2023年度台儿庄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城乡统筹,推动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推进共同富裕,扎实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做到安置一人、培训一人、上岗一人。
二、培训方式
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以镇街为单位进行,2023年拟培训2340人,其中城镇240人,乡村2100人,培训补贴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培训内容:坚持以岗位需要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基础,主要包括通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培训以线下集中授课为主,可以灵活使用线上培训的方式进行通用知识培训。培训总课时不低于15学时,每学时45分钟。
1.通用知识培训。以城乡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要求、职责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安全生产防护、劳动精神、职业道德等内容为主,着力提升安置对象的岗位综合能力。
2.专业技能培训。依据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类型,开展环境保洁、防火防溺水安全员、大气污染巡查员、四好公路养护员等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突出培训内容的实操性,切实提高安置对象履职能力和技能水平。
三、报名条件
凡参加报名的培训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
(二)在人社部门备案且正常参加年度年检的培训机构;
(三)有相关职业培训工作经验,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和培训师资;
(四)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技能培训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五)能够按照要求在办班场地配备固定或移动监控设备,以便于对培训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监管,能够保障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
四、申报材料
(一)办学许可证及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培训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合法使用证明和实景照片、教学设备清单;
(三)培训教师资质证明材料;
(四)培训方案、教学计划及大纲。
五、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4日(3个工作日)
申报地点:台儿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室(兴中路7号台儿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6639155
邮 箱:tezpxk@163.com
六、其他事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加培训机构的遴选资格:
1.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遴选的;
2.遴选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
3.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附件:
1.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培训机构遴选承诺书
2.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培训机构申请登记表
3.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培训机构评分标准
台儿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