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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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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信息
  • 机构设置
  •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以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承担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具体工作。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

    职责:贯彻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环境统计的政策、规划和制度,负责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工作。拟订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分解、落实环保约束性目标,监督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形势分析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制度和政策,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区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清洁发展机制相关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涉及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承担全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三)大气环境科

    职责: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全区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指导编制城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拟订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四)规划财务科

    职责: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社会保障工作。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拟订全区水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五)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科

    职责:负责全区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二、所属事业单位

    台儿庄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职责:承担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监控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监督协调生态保护修复的辅助工作;承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辅助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及效果评估的辅助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辅助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辅助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辅助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