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720条 用时0.014秒
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二)加强监督检查。各评委会和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加强......
发布时间:2025.08.05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融媒体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区红十字会、区民族宗教局、区残联、区工商联、区烟草局。刘成彬同志: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军民关系、民兵预备役等方面工作。分管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联系区人武部。王广旭同志:协助......
发布时间:2025.07.29
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职务;孙传浩为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梁辰为区工业信息化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刘文娟为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周媛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孙光一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李根为区财政局副局长(......
发布时间:2025.06.24
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医疗机秩序的通告》,上报区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二、医疗纠份解决途径(法定程序)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区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发布时间:2025.05.28
缓该单位项目资金的后续拨付,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未能整改的,将收回已下达的补助资金,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关于印发《2022年马兰屯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程序,规范基......
发布时间:2025.05.27
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医疗机秩序的通告》,上报区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区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发布时间:2025.05.27
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医疗机秩序的通告》,上报区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二、医疗纠份解决途径(法定程序)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区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发布时间:2025.05.27
》的行为。对违反《九项准则》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有关部门视情节,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典型案例,要定期通报。五、强化刚性约束考核。各地要将医疗机构贯彻执行《九项准则》的情况列入评审评价、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
发布时间:2025.05.26
分工协作机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第六条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5.05.26
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发布时间:202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