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16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清理私占公共停车位,规范停车位使用的建议)
王娟、王欣、王英、尤婷、韩淑芳、王艳红、董慧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清理私占公共停车位,规范停车位使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执法监管,规范停车秩序
多次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攻坚专项行动,聚焦学校、医院、古城周边及林运路北段、东顺路南段、兴中路南段等商铺集中、人流量大的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每日安排执法人员不少于2次专项巡查。累计清理乱停乱放车辆1500余辆,对违规停放车辆及时劝离;取缔流动摊点、占道经营150余处,规范店外经营170余处,严厉打击沿街商铺私占公共空间行为。同时,加强公共停车位监管,重点查处商铺私占停车位行为,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配合交管部门排查清理“僵尸车”,责令车主限期转移,逾期未处理的依法拖移。
二、加大宣传引导,提升文明停车意识
通过区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以及在社区、商铺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线下方式,宣传停车管理相关规定,解读乱停乱放的危害及法律后果。组织执法人员上门向沿街商户开展“一对一”普法,引导其不私占公共空间和停车位,自觉维护停车秩序。开展“文明停车在路边”主题活动,倡导市民将车辆规范停放在公共停车位内,共同维护城市道路环境。
三、完善停车标识标线,明确停放区域
依据交警部门规划,对路沿石周边公共停车位全面排查,摸清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台账。对模糊不清、缺失的停车标识及路沿石边界标识,及时重新施划和增补,清晰标注可停车区域和禁停区域,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在禁停区域增设“禁止停车”警示标识,提醒车主遵守规定,提升停车秩序规范性。
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聚焦公共停车位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不断优化工作举措,切实解决乱停乱放和私占问题,保障市民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城市形象
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8日


鲁公网安备370405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