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民政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里健康教育与干预体系建设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中小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重要举措,更是党和国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中小学生同时也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类特殊群体,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尽管被寄予厚望并被广泛关注,但因其年龄小、身心不成熟等诸多特征,主体地位易于遭到各方忽视,中小学生特有的天性和身心特征决定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需要给予特殊的关注和保护。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瞄准“六大保护”,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构建以政府保护、社会保护为主导,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为辅助的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和权益保障机制,精准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提高站位,完善体制机制,夯实未保工作基础。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1年推动建立了由区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公安、民政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16个部门为成员的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步推动建立区、镇(街)、村三级未保工作机制,指导镇(街)成立未保工作站6个,配备儿童督导员 6 名;指导村(居)成立未保工作室211个,配备儿童主任211名,实现了所有行政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在全区形成了区、镇(街)、村(居)三级共同抓未保的工作格局。
二、结合职能,整合内部资源,统筹推进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相关职责分散在不同的职能部门和单位。区民政局积极整合内部资源,统筹推进关爱保护工作。一是强化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有关部门、村(居)委会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二是建立完善孤困儿童主动发现救助机制,持续提升孤困儿童救助保障标准,持续提高救助标准, 2025年以来,全区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65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费181.613万元,保障重点困劲儿童基本生活费1045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费88.2516万元。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引导共青团、关工委、妇联利用“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开展困难家庭儿童救助关爱活动;“梦想起航”组织开展“童心向党 牵手关爱”、“我是城市小主人心灵成长”、“希望小屋”等儿童关爱项目,联合关工委“情牵孤困儿童、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组织全区县科级干部与全区414名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对子,不定期走访开展慰问,为孤困儿童购买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引导悠铠关爱协会依托悠铠之家-乡村留守儿童成长项目,在全区搭建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留守儿童之家”活动站3处,通过提供心灵关怀、健康教育、课业辅导、安全教育等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2余次,服务儿童200余人次。
三、上下联动,创新服务模式,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一是依托区级层面联动机制作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政法、司法、共青团、妇联、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统筹整体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开展。二是发挥镇(街)层面桥梁作用。发挥镇(街)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上承接国家、省、市、区未保工作部署安排,对下负责监督指导村(居)开展落实未保工作政策。三是发挥好村(居)主导作用。村(居)是最基层的一级组织,区民政局按照省民政厅儿童主任赋能行动有关要求,以“三亮三学三做”为指导,强化儿童主任培训,提升儿童主任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组织儿童主任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建立管理台账,落实动态管理。积极推进“1+N”常态化关爱保护体系,加大对留守儿童和孤困儿童等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织密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覆盖。
台儿庄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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