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民政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有效预防和减少14-16周岁不在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9-09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38号提案《关于有效预防和减少14-16周岁不在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建议》,区民政局为协办单位。收到提案后,区民政局高度重视,针对该提案提到内容组织人员充分研究商讨,鉴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职能已转到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妇联),民政局主要职责为将符合条件孤困儿童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及通过募集社会资源,在做好兜底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流动、留守儿童等对重点对象关爱和帮扶;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关心关爱孤困儿童、流动、留守儿童,在全社会形成关爱未成年人浓厚氛围。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托自身职能,落实救助保护。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明确各镇(街)、村(居)等涉及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加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别是做好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活动,落实24小时值班,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做好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DNA采集、信息录入和寻亲等工作。开展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专项摸排分析统计工作,全区摸排登记流动儿童13人,留守儿童369人,落实动态管理,时刻关注儿童状态,对家庭变化造成困难的,及时纳入救助保障。建立完善孤困儿童主动发现救助机制,持续提升孤困儿童救助保障标准,连续三年提升救助标准10%以上,2025年以来,全区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1540人次、289.828万元,发放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1677人次、142.1534万元。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活动。为全区符合助学条件的12名孤儿和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每学年10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累计发放助学金16万元。开展“护佑健康”大病保险救助项目。持续为全区孤困儿童购买每人8万元的大病保险,保险金额累计3280万元。

二、充分发挥慈善救助作用。年初,组织开展“暖冬关爱”行动,筹集资金12.84万余元,为352名孤困儿童每人发放一件棉衣。联合市慈善总会对枣庄市第二中学56名困难学生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费,为期一年。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对枣庄市第二中学3名困难学生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费,为期一年。下步,继续募集慈善资金,加大孤困儿童救助资金倾斜力度,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通过系列活动不断拓展孤困儿童关爱内容。

三、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开展政府购买儿童服务项目。持续开展孤困儿童中重度残疾儿童照护服务项目。委托社会组织定期对37名重点残疾儿童开展走访慰问、生活照护等服务,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服务到位。同时,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组织“梦想起航”等社会组织开展“童心向党  牵手关爱”、“我是城市小主人心灵成长”、“希望小屋”等儿童关爱项目,持续开展县、科级干部与孤困儿童结成帮扶对子活动,定期走访慰问,关心关爱儿童生活、学习等情况。悠铠关爱协会依托悠铠之家-乡村留守儿童成长项目,在全区搭建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留守儿童之家”活动站3处,通过提供心灵关怀、健康教育、课业辅导、安全教育等帮扶活动,累计开展课业辅导、周末公益课堂、寒暑期夏令营等活动20余次,服务人员1000余人次。

台儿庄区民政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