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民政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2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对城区桥梁进行命名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10-24

武振辉、周生建、孟 静、刘登银、尹艳宾委员:

您们提出的提案《关于对城区桥梁进行命名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地名工作的支持。经商会办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乡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3 条,其中涉及我单位3条,涉及会办单位3条,已采纳落实3条,落实率100%。

一、针对“为了体现桥梁命名的法规性、权威性、严肃性和程序性,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交通、住建、水务、行政执法等单位和镇街配合,全面排查城区桥梁,统一进行命名”建议。

办理措施:我局收到《关于对城区桥梁进行命名的建议》提案后,积极与城乡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对接,查询档案资料,摸排城区桥梁情况、隶属关系及工作职责。目前,我区桥梁建设或管理一般涉及交通运输局、城乡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的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市政工程原属于住建局,后机构改革调整到综合行政执法局,也是桥梁的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现住建局相关职能已随着市政转移,不涉及桥梁命名相关业务。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以外的农村公路上建设的桥梁命名工作。城区桥梁基本情况。民政局查阅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资料和国家地名数据库,对城区桥梁名称、地名来历、建设时间、地理实体概况、资料来源、管理单位等进一步核实。梳理出城区桥梁情况是市政工程处投资建设管理主要桥梁,当时都已命名,普查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并且全部已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开展摸排梳理。城区内桥梁多数由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城乡水务局建设或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队伍与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已建成未命名、命名不规范的桥梁实施“拉网式”排查,重点记录桥梁具体位置、建设完工时间、周边业态环境、现有标识完好度等信息,建立详细台账,为后续统一命名提供精准数据支撑。近几年新建重建的5座桥梁未命名,由区城乡水务局管理,开展命名工作,民政局统筹推动。

二、针对“建议桥梁命名综合考虑位置、功能、文化、历史、设计等因素,同时确保名称简洁、照顾习俗、含义健康、突出特点、方便市民和游客、好找好记”建议。

办理措施:城区内桥梁多数由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城乡水务局建设或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队伍与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已建成未命名、命名不规范的桥梁实施“拉网式”排查,重点记录桥梁具体位置、建设完工时间、周边业态环境、现有标识完好度等信息,建立详细台账,为后续统一命名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区城乡水务局今年对近几年新建重建的5座桥梁进行了命名。民政部门对拟用名称用字、读音、拼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名称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历史典故、美好寓意等,对兰祺河沿线五座桥梁进行新命名。沿着兰祺河,从北至南桥梁名称分别命名为兰祺桥、安澜桥、嘉义桥、通济桥、云锦桥。桥梁命名既展现了台儿庄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又增强了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针对“最终确定桥梁名称之前,建议民政部门通过在线调查、公开听证会或社交媒体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让市民参与到命名过程中,增加他们对城市发展的参与感,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命名公告”建议。

办理措施: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于城区桥梁命名、更名,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由桥梁建设或者管理单位,逐级报有审批权限的专业主管部门或者行政机关批准”。民政局职责是:批准前,相关单位按照程序拟命名或更名名称征求同级民政部门的意见,民政部门对拟用名称用字、读音、拼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名称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审定,区政府批复后民政局进行备案公告。2025年区城乡水务局对近几年新建重建的5座桥梁进行命名,按照程序进行了公开征集桥梁名称、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让市民参与到命名过程中,增加他们对城市发展的参与感,民政局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

台儿庄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