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城乡水务局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消除中、小河道桥梁隐患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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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20
韩琪、孙晋勇、徐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除中、小河道桥梁隐患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台儿庄区地势低洼,河流纵横,全区大、中、小型河道13条,建有跨河桥梁92座,桥梁建设主体有铁路、高速、交通、水利和镇街,运行、管护主体分属相关部门和镇街。区水务部门作为河道主管机关,认真履行单位职责,加强河道管理,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水利建设资金。近几年来,先后实施了新沟河、峄城大沙河、大沙河分洪道、北洛截水沟、引龙河、龙河等河道治理工程,建设了跨河桥梁20座,争取胜利渠灌区改造和修复工程,在对总干渠、各分干区进行清淤、护砌的同时,对渠道上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拆除重建,例如在去年下半年实施的胜利渠闫浅干渠综合治理工程中,对跨干渠的巫山1号桥、2号桥、彭楼桥、南洛1号桥、2号桥等5座桥梁进行了改建。这些桥梁的建改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行洪安全和群众出行安全。
虽然水务部门在河道桥梁建设上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仍还有一些跨河漫水桥、生产桥没有得到治理,安全隐患还存在。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借助申报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韩庄运河百年一遇提标工程涉及各支流影响段治理项目、区城市防洪除涝综合提升工程等项目,将这些桥梁纳入治理、改建内容逐步实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两岸群众出行安全。
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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