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5-00967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8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8月29日
- 标 题:关于确定张山子镇冷庄烈士陵园土地权属性质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确定张山子镇冷庄烈士陵园土地权属性质的公告
关于确定张山子镇冷庄烈士陵园土地权属性质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自然资办发〔2025〕3号)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依法保护,明晰产权归属,现就张山子镇冷庄烈士陵园土地权属性质认定公告如下:
一、名称:张山子镇冷庄烈士陵园
二、土地坐落: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冷庄村
三、用地面积:1316平方米
四、建设年代:始建于1969年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该宗土地四至权属清楚,无争议,拟确定张山子镇冷庄烈士陵园用地面积1316平方米土地所有权权属为集体,地类为建设用地。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报经枣庄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权属性质。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台儿庄区林运路29号,联系人:王美,联系方式:0632-6611716。
特此公告。
附件:张山子镇冷庄烈士陵园宗地图
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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