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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普法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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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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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作室、各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

《“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普法年”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2日


“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普法年”工作方案


2023年被市局确定为“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法规普法年”。为贯彻落实市局《“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法规普法年”工作方案》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文件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我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市局“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风尚,为我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年普法的首要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功能定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各级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作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学法用法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导向、战略思维、历史担当、为民情怀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开展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讲活动,大力宣传、深入阐释自然资源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三)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党章学习宣传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化规矩意识,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入脑入心。

(四)突出抓好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是抓好宪法的宣传教育。把宪法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的学习培训计划。弘扬宪法精神,做好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为重点的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在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有序推进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突出学习民法典有关法律制度。学习好贯彻好民法典中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规定,针对自然资源领域社会热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剖析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提高普法宣传实效。把民法典确定的各项制度作为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三是重点抓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重点抓好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地质灾害防治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全面系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推动全社会依法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意识。加强与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四是开展好“谁执法谁普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枣庄市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中关于自然资源部门有关宣传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

按照“法润自然”普法宣传工作规范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一是通过举办培训、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面向党政领导干部、系统干部职工、社会群众等不同对象,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土地、矿产、林业、测绘、不动产、城乡规划等重点领域普法培训,年内实现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自然资源法治知识全轮训。二是通过“自然资源业务大讲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普法讲师团等各种形式全面系统、及时精准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年终述法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逐项落实《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度)》(附件2)。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将普法活动过程中及时收集汇总相关影像宣传资料至局法规科。每年的12月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宣教月”。在举办培训宣传活动、印制普法宣传品、宣讲政策法规时,统一使用“法润自然”标识。

(三)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法润自然”抖音号、微信公众号报送法治宣传素材。今年组织报送1个精准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微宣讲、微视频或微故事和4篇普法宣传报道至市局政策法规科,并积极报名参加省自然资源厅与山东省广播电视台合作开设的“法润自然绿水青山”普法专栏。

(四)积极组织开展“六进”普法活动。一是进媒体。强化同当地主流媒体协作,对新出台的法规、规章、政策等通过新闻发布会、领导访谈、专家讲座等形式进行解读、宣传。二是进机关。通过党校培训、行政学院、灯塔在线等形式对区、镇(街)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举办1次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培训。三是进学校。通过法治课堂、“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征集评选等形式普及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四是进企业、进项目、进社区、进乡村。充分利用服务基层党支部、“第一书记”、“法治为民办实事”等服务方式积极宣传自然资源政策法规。

(五)培育壮大自然资源咨询员。结合山东省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持续培养壮大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2023年底实现全部行政村自然资源咨询员全覆盖。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自然资源咨询员培养方案,结合数字赋能工作建立当地自然资源咨询员数据库,每年组织全体自然资源咨询员轮训1次。

(六)加强基层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大力建设自然资源法治文化阵地。扎实做好主题普法宣教基地、普法街区、普法专区、普法专栏建设。积极争创第二批全省自然资源普法示范单位及示范基地、基层法治联系点。推进法治工作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继续选取有条件、有基础的事业单位设立法治工作室。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全区自然资源系统要以市局“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法规普法年”为契机,深刻认识普法宣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普法宣传渗透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讲评,推进党建、业务和法治工作深度融合。为加强对自然资源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各单位、各自然资源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附件1)。

(二)保障经费。根据市局“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法规普法年”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普法工作目标和任务,健全完善各项普法制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人员、场地和经费保障,在普法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充足保障。年度普法经费不少于30万元,保障普法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导。根据我区今年的重点工作制定了《全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普法年任务分解表》(附件3),在开展“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普法年”活动过程中,做到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局将于每季度末调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对各科室、各单位、各自然资源所的考核。

附件:

1.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度)

3.全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普法年任务分解表

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各自然资源所、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坚持局党组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谋划“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普法年”和“八五”普法工作,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公布如下:

组  长:韩建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清渭  党组副书记、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延全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周生建  副局长、林业和绿化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宋晓华  党组成员、区规划事务中心主任

朱东旗  党组成员、森林资源和湿地管理工作室主任

颜  琨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广勤  三级主任科员

刘士华  执法监察大队长

陈克义  不动产分中心主任

吴世国  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谷彦营  副科级干部

李晓辉  林业和绿化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晁福臣  武加军  李  光  魏明杰  张志超  栗思忠  孟海军 高文彬  李传进  梁会青  王  锋    刘  涛  耿  涛  张  平  冯  伟  孙  峰  郭骋远  刘  刚  侯成伟  孙发允  吴志刚  侯敬国  郭传英  张秀敏  王  斌

徐广勤同志作为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广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2:


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023年度)


责任科室

普法内容(名称)

普法对象

普法形式

时间安排

责任人

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局党组、局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

党组理论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举办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活动、读书交流会,发放书籍,利用灯塔大课堂等各类网上学习资源;纪律和廉政专题教育

全年

高文彬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市机关、局属各单位全体人员

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系统保密工作培训班,通过授课、座谈、观看警示教育片的方式开展普法工作。

全年

孟海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

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全年

《预算法》

《市局财务管理制度》

局财务人员

业务培训

全年

政策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章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

《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

《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全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集体学习、培训、媒体宣传、以案释法等

全年

吴志刚

人事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全系统工作人员

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

全年

孟海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

局机关全体离退休干部

请专家辅导

法律咨询服务

知识竞赛答题

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全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开展4.22世界地球日科普活动

全年

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

《土地调查条例》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

土地调查从业人员、社会公众

采用集中宣讲与        日常宣传相结合、实地宣传与媒体 宣传相结合的方        式,利用网络媒体、系统平台等手段开展普法宣传。

全年

侯成伟

孙发允

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章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会议、培训、宣传等形式

全年

郭传英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土地储备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章节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

《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

《山东省国有建设用地弹性供应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土地储备机构从业人员。

日常工作指导、网站宣传,通过新媒体形式及时分享相关法律知识。

全年

孙 峰

王 斌

城市规划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社会公众、全系统工作人员

媒体宣传

全年

张 平

国土空间规划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章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社会公众、全系统工作人员

媒体宣传

全年

郭骋远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用地审批权行使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承接、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跨省域调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相关工作人员

业务培训

全年

刘涛

耕地保护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章节

《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

《土地复垦条例》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相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报纸、网站等媒体

6.25土地日;6月17日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全年

刘刚

生态修复和防灾管理科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

《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矿山企业

互联网、媒体、宣传牌(栏)

全年

梁会青

测绘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社会公众

利用“8.29”《测绘法》宣传日,在报纸等媒体发表专题新闻稿件、发送公益短信、举办知识竞赛、现场宣传等。

全年

耿涛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采矿权人、探矿人、社会公众

座谈、培训、现场宣传

全年

梁会青

综合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章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社会公众

  1. 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采取挂牌督办等措施,做到以案释法。

2.对信访群众开展普法宣传。

全年

王峰

《行政处罚法》

《行政强制法》

全区自然资源执法人员

开展全区案卷评查工作

全年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数据安全法》

全区自然资源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采用集中宣讲与 日常宣传媒体相结合、实地宣传与专题 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网络媒 体、系统平台等手段开展普法宣传。

全年,可结合开展“网络安全周”活动,进行集中宣传。

孟海军

林政科

《森林法》

《湿地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森林防火,湿地保护等。

全系统人员、全社会公众

2月2日组织第25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3月3日组织第八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活动。3月12日组织植树节活动。3月21日组织国际森林日宣传活动。11月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月活动。

全年

李传进

附件3:

全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普法年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名称

工作要求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对自然资源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和重要要求,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功能定位,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

将党的二十大对自然资源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和重要要求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培训计划,并组织学习。

机关党委

11月底前

2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导向、战略思维、历史担当、为民情怀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培训计划,并组织学习。
2.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开展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讲活动。

机关党委

11月底前

3

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黄河保护法》的宣传教育

将《宪法》《民法典》《黄河保护法》中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规定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的学习培训计划。做好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为重点的集中宣传活动。

1.将《宪法》《民法典》《黄河保护法》中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规定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的学习培训计划,并组织学习。
2.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举办全区自然资源《民法典》普法讲座。
3.做好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为重点的集中宣传活动。

法规科

12月底前

4

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

以党章学习宣传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化规矩意识,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培训计划,并组织学习。

机关党委

11月底前

5

重点抓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宣传

重点抓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全面系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1.在局网站公布《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度)》并报司法局备案。
2.按照《清单》要求,开展普法活动。
3.持续推进普法责任的落实,做好枣庄市2023年“一月一主题”6月份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

各业务科室,各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

全年

6

大力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在自然资源主题日(周、月)开展普法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各单位在举办培训宣传活动、印制普法宣传品、宣讲政策法规时,统一使用“法润自然”标识,及时收集汇总相关影像宣传资
料并报局法规科。

1办公室在4·22世界地球日开展普法活动。
2.根据《枣庄市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办公室在6月25日全国“土地日”开展普法活动。
3.测绘科在8月29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开展普法活动。
4.规划科在10月28日开展城乡规划法普法活动。

办公室测绘科、规划科、各自然资源所

11月底前

7

扎实开展专项法治培训活动。

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知识竞赛、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年内实现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自然资源法治知识全轮训。跟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调整,第一时间开展重点领域精准培训活动。

1.局选派各单位、科室骨干人员,组建区自然资源局普法巡讲团。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土地、矿产、测绘、不动产、城乡规划等重点领域普法培训。
2.5月底前制定法治培训计划,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并组织实施。

各业务科室,各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

12月底前

8

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

充分运用省自然资源厅“法润自然”抖音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平台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宣传。

1.每月报送1个精准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微宣讲、微视频或微故事和4篇普法宣传报道。
2.积极准备一期内容,参加省自然资源厅与山东省广播电视台合作开设的“法润自然绿水青山”普法专栏。
3.创作微视频等普法作品,积极参与普法专栏节目。

各业务科室,各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

12月底前

9

积极组织开展“六进”普法活动。

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1.进媒体。强化同当地主流媒体协作,对新出台的法规、规章、政策等通过新闻发布会、领导访谈、专家讲座等形式进行解读、宣传。
2.进机关。通过党校培训、行政学院、灯塔在线等形式对区、镇(街)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举办1次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培训。
3.进学校。通过法治课堂、“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征集评选等形式普及自然资源法律知识。
4.进企业、进项目、进社区、进乡村。充分利用服务基层党支部、“第一书记”、“法治为民办实事”等服务方式积极宣传自然资源政策法规。

各业务科室,各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

11月底前

10

培育壮大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

结合司法系统“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工作,持续培养壮大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做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平时考核。

1.将村级田长、网格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人员纳入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建立当地自然资源咨询员数据库,2023年底实现全部行政自然村自然资源咨询员全覆盖。
2.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自然资源咨询员培养方案,每年组织全体自然资源咨询员轮训1次。
3.每年推荐3名自然资源咨询员先进典型。

各业务科室,各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

11月底前

11

加强基层普法宣传阵地建设

积极争创省自然资源普法示范单位及示范基地、基层法治联系点、主题普法街区、乡镇(街道)普法专区和普法专栏。根据地域特点,结合相关业务工作,打造至少一个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资源主题普法示范基地。在旅游景点和工业园区建立普法宣传牌、栏。

1.按照普法宣传示范基地评选要求,每年至少创新打造1处普法宣传示范基地。
2.根据工作实际,每年至少打造2个以景区、广场、街道、社区为主要场所的自然资源主题普法街区。
3.镇(街)基层所根据自身条件,依托办公环境,建立至少1个相对固定的普法专区。
4.结合实际,各镇(街)10%左右的村(居、社区)建设1处普法专栏。
5.积极争创第二批全省自然资源普法示范单位及示范基地、基层法治联系点。

各业务科室,各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

11月底前

12

持续加强法治工作室建设

推进法治工作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全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法治工作室进行指导。选取有条件、有基础的事业单位设立法治工作室。

1.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组织争取2023年度先进法治工作室典型。
2.有条件、有基础的事业单位设立法治工作室。

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各事业单位

11月底前

说明:局对各项任务开展“月调度”制度,每月28日将普法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至局法规科,联系人:刘莉,联系电话:0632-668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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