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4-01855
  • 主题分类: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1月0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11月04日
  • 标  题: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10月份)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10月份)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作出决定的日期 备注
1 台综执处字(2024)0515号 孙明明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日在台儿庄区迎祥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0/2
2 台综执处字(2024)0522号 孙二玲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日在台儿庄区嘉义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肆佰玖拾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0/3
3 台综执处字(2024)0541号 杨猛 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1日在台儿庄区箭道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彩虹门。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陆百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0/11
4 台综执处字(2024)0575号 陈玉荣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9日在台儿庄区鲁班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肆佰玖拾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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