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4-01843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0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02日
  • 标  题: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7月份)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7月份)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作出决定的日期 备注
1 台综执处字(2024)0288号 胡书红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4年7月10日在台儿庄区林运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7/12
2 台综执处字(2024)0290号 靳敬兰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4年7月12日在台儿庄区林运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7/15
3 台综执处字(2024)0291号 陈继军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4年7月12日在台儿庄区林运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7/15
4 台综执处字(2024)0292号 赵瑞玲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4年7月12日在台儿庄区林运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7/15
5 台综执处字(2024)0293号 李蒙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4年7月12日在台儿庄区林运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7/15
6 台综执处字(2024)0294号 赵晴晴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4年7月12日在台儿庄区林运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7/15
7 台综执处字(2024)0295号 胡书红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4年7月12日在台儿庄区林运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7/21
8 台综执处字(2024)0298号 陈晓玲 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4年7月26日在台儿庄区兴中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彩虹门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玖佰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7/26
9 台综执处字(2024)0300号 郑显元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4年7月29日在台儿庄区华明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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