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3-00119
  • 主题分类: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 标  题: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0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0日)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作出决定的日期 备注
1 台综执处字(2023)0850号 孙守侠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3年9月3日在文化路城市道路上无照经营出租载客。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壹仟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4
2 台综执处字(2023)0853号 郭以彬 污染城市道路 郭以彬于2023年9月3日驾驶运输的无牌机动车辆未经密封覆盖包扎在城区道路上行驶,造成泄漏遗撒,污染城市道路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处以罚款贰仟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4
3 台综执处字(2023)0855号 王灿清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3年9月4日在台儿庄区华明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5
4 台综执处字(2023)0857号 陈大将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3年9月4日在台儿庄区文化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5
5 台综执处字(2023)0858号 王民永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3年9月4日在桃园路城市道路上无照经营出租载客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壹仟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5
6 台综执处字(2023)0877号 殷召金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3年9月8日在台儿庄区文化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9
7 台综执处字(2023)0878号 王青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于2023年9月8日在台儿庄区文化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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