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3-00098
- 主题分类: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1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1月30日
- 标 题: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2023年1月23日-2023年1月29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2023年1月23日-2023年1月29日)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作出决定的日期 | 备注 |
1 | 台综执处字(2023)0003号 | 黄剑武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于2023年1月25日在台儿庄区兴中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彩虹门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 处以罚款陆佰元整 |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1/25 | |
2 | 台综执处字(2023)0004号 | 赵学荣 |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于2023年1月25日在日月潭路城市道路上无照经营出租载客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 处以罚款陆佰元整 |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1/26 | |
3 | 台综执处字(2023)0005号 | 黄剑武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于2023年1月27日在台儿庄区兴中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彩虹门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1/27 | |
4 | 台综执处字(2023)0006号 | 李甲俭 |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于2023年1月26日在运河大道城市道路上无照经营出租载客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 处以罚款陆佰元整 |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1/27 | |
5 | 台综执处字(2023)0008号 | 王锦芳 |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于2023年1月28日在台儿庄区林运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 处以罚款肆佰玖拾元整 |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1/28 | |
6 | 台综执处字(2023)0011号 | 赵瑞玲 |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于2023年1月28日在台儿庄区林运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 处以罚款肆佰玖拾元整 |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1/28 | |
7 | 台综执处字(2023)0012号 | 张风玲 |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于2023年1月28日在台儿庄区林运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1/28 | |
8 | 台综执处字(2023)0018号 | 徐英 |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于2023年1月29日在台儿庄区康泰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无照经营摆摊设点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 处以罚款叁佰元整 |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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