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3-00092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27日
- 标 题: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6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6日)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决定 |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 作出决定的日期 | 备注 |
1 | 台综执处字(2023)0085号 | 黄西刚 | 污染城市道路 | 黄西刚于2023年2月23日驾驶运输的无牌四不像机动车辆未经密封覆盖包扎在城区道路上行驶,造成泄漏遗撒,污染城市道路 |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 处以罚款伍仟元整 |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2/23 | |
2 | 台综执处字(2023)0087号 | 冯丽媛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于2023年2月25日在台儿庄区金光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彩虹门和四角蓬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 处以罚款玖佰元整 |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2/25 | |
3 | 台综执处字(2023)0088号 | 张路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于2023年2月25日在台儿庄区金光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彩虹门和四角蓬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 处以罚款陆佰元整 |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2/25 | |
4 | 台综执处字(2023)0089号 | 丁波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于2023年2月25日在台儿庄区华兴路与兴中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彩虹门和四角蓬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 处以罚款壹仟捌佰元整 | 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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