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4-01647
  • 主题分类: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0月2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10月24日
  • 标  题: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物业管理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10月份)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物业管理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10月份)

序号 时间 项目名称 执法依据 事项清单 检查结果 执法人员
1 10月10日 瑞都佳苑 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2018年3月19日修订)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2、《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1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鲁政发[2009]9号,2021年12月3日修订)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管理、绿化养护 1.小区内杂草未及时清理,绿化带内存在杂物,苗木修剪不及时2.三公开公示栏破旧未更新,收费标准公示不一致3.未举办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4.门岗无人员,车辆进出登记记录 栗安生、陈涛
2 10月23日 御景嘉苑 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2018年3月19日修订)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2、《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1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鲁政发[2009]9号,2021年12月4日修订)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管理 1.小高层11号楼2单元102室业主存在毁坏绿地、硬化地面行为 栗安生、陈涛

10月24日 碧桂园映月台 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2018年3月19日修订)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2、《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1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鲁政发[2009]9号,2021年12月5日修订)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管理、绿化养护 1.绿化带内乱栽乱种,毁绿种菜现象,楼道内卫生保洁不彻底,门窗玻璃不整洁;2.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各项记录不详,更新不及时;3.门口出入无人登记,外来人员登记记录缺失,大宗物品进出记录缺失;4.飞线充电,电动车占用楼道安全出口;5.三公开公示牌破损、无记录。 栗安生、陈涛
备注:以上检查出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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