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4-01646
  • 主题分类: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 标  题: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物业管理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9月份)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物业管理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9月份)

序号 时间 项目名称 执法依据 事项清单 检查结果 执法人员
1 9月25日 上海公馆 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2018年3月19日修订)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2、《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1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鲁政发[2009]9号,2021年12月3日修订)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管理 1.6-1-102南侧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栗安生、陈涛
2 9月30日 云溪九里 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2018年3月19日修订)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2、《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1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鲁政发[2009]9号,2021年12月4日修订)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管理 1.18#.24#.26#.27#.28#楼南侧部分住户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栗安生、陈涛
备注:以上检查出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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