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4-01646
- 主题分类: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 标 题: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物业管理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9月份)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物业管理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9月份)
序号 | 时间 | 项目名称 | 执法依据 | 事项清单 | 检查结果 | 执法人员 |
1 | 9月25日 | 上海公馆 | 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2018年3月19日修订)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2、《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1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鲁政发[2009]9号,2021年12月3日修订)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管理 | 1.6-1-102南侧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 栗安生、陈涛 |
2 | 9月30日 | 云溪九里 | 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2018年3月19日修订)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2、《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1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鲁政发[2009]9号,2021年12月4日修订)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管理 | 1.18#.24#.26#.27#.28#楼南侧部分住户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 栗安生、陈涛 |
备注:以上检查出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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