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048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1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1月24日
- 标 题: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以来,区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台儿庄总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规范住建领域市场秩序,取得较好成效,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优化政府组织机构。深化机构改革,理顺事权关系,明确职责权限,将市政、环卫、园林、路灯等监督管理职能全部划转区行政执法局,实现人、权、物彻底分离。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责清单等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将原属区住建局的11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并签订划转备忘录。同时,建立了划转事项审批流程协作机制,及时告知新的审批事项办理依据等相关事宜,拟定了行政审批监管清单,开展清单录入工作,本级清单97条,监管行为数据入库数451条,效率完成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数据正确率、监管事项覆盖率、及时率均实现100%。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实施“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和政务服务网数据归集工作,梳理监管事项目录97条,认领市级监管事项87条,新增10条,实现认领率100%。建立政务资源目录191条,挂接资源191条、挂接率100%,发布目录数180条,处理枣庄市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请71件,即办件27件,承诺件44件;网上受理66件,即办件25件,承诺件41件。当期受理办结数66件,准予许可62件,不予许可4件,办结率100%,按期办结率95.45%, 网上申报率7.04%。加强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系统管理,建立事项目录9项,导入历史证照数656件,其中有效证照592件,失效证照52件,全局政务信息逐步建立。
(二)规范制度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于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规范化。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机制,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上报区司法局备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梳理我局已到期及与上位管理规定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开门清理机制,积极征求人大政协代表、律师等意见,重点对“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事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同时,落实规范性文件归档工作,有序整理制定中形成的各类材料,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归档。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责任清单流程图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向社会公布,同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具体负责办理的执法单位,执法程序、监督方式(投诉机构和电话)等事项进行公示。将施工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在区住建局网页进行公示,其中行政许可的执法依据,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内容制作成宣传牌匾全部上墙公示,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许可过程中,从受理、审核、审批发证都有文字记录,审批采取公开审批报建的形式,并实行人大、政协、自然资源、消防、城市管理等部门及代表联审联批制度。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均记录在案,调查取证过程中注重收集违法现场影像资料,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局案件审查小组由分管局长召开承办单位、办案人员、局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的案审会,对每个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等次、处罚标准、处罚裁量权、执法程序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集中分析,共同研讨和论证,最终形成统一的集体研判记录,整个过程阳光透明,监管到位。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局委托的法律顾问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对每个案件均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法制审核坚持依法合理、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法律用语使用准确。目前已对8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实现了执法监督关口前移。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强化建筑工程综合执法检查,规范持证上岗、到岗履职等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综合执法检查4次,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份,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7份,对6个工程项目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按方案施工行为。全年停工整改项目98家次,依法行政处罚项目3家,封停拆除不合格起重机械3台。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新受监工程76项,建筑面积36.256万平方米;竣工验收84项,建筑面积41.3682万平方米,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备案83项,备案面积41.7340万平方米。收缴储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88.6万元,签订《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承诺书)20份。加强工地扬尘治理,建立远程电子监控平台,召开在建项目扬尘治理防范专题会、现场会12次,约谈项目负责人19次,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现场立即整改问题100余条,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清理施工现场不规范堆放渣土1万余立方。加强乡村工程建设的管理力度,实行各镇(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联络员制度、月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镇(街)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确保全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开展执法检查4次,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1690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7件、开发经营许可证初审12件、综合竣工验收备案4件、出具房地产建设条件意见书7件,发放购房温馨提示5000余份,配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了房地产预售许可16件。同时,继续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证预收资金专款专用,监管预售资金9.48亿。三是加强燃气市场监管。对燃气企业及餐饮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运行、管线巡查、入户安检等相关台账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关停违规经营2处,收缴充气枪3支、磅秤1台,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消除安全隐患61处。四是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打造“红色物业,安居台城”服务品牌,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整合一批、兜底一批”四个一批的推进方式,创新提炼物业管理“1+5+N”模式。成立物业综合党委,全区81个各类住宅小区,有物业企业管理的45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47个,3家物业企业成立了党支部,8家物业企业成立了3个联合党支部,3家物业企业选派了党建指导员,实现了物业企业管理及党建工作全覆盖。五是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开展了人防工程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整改问题3个,追缴易地建设费665.31万元,补建人防工程面积13923.68平方米。六是加强消防验收监管。在职能划转后,区住建局积极强化消防验收程序,全年完成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7个,其它建设工程消防备案项目30个。七是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对全区2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拉网检查8次,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次。指导全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制定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公开承诺,并在全区各房产中介机构营业场所悬挂,公示了各项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店内投诉电话及监管部门投诉电话。目前我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共有从业人员150余人,取得从业资格78人,实名备案的经纪人协理10人,处理市长热线投诉13件,群众来访6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3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13份。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加强局党组领导班子在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学习,提高班子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严格落实《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集中学法工作计划》,保证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二是健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对重大行政事项、规范性文件起草、信访回复、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方面,主动邀请律师参与,为各项决策的合法及可持续推进提供技术支撑。三是依法自觉接受监督。局领导高度重视涉诉案件,主要责任人以及分管业务负责人认真应对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亲自参与案件处理,及时接收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法院开庭传票等各类司法文书,并按要求充分准备、提交答复书及答辩状等材料,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进展,积极出庭应诉,尊重并全面执行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对于复议机关的意见以及法院的生效裁判,主动予以执行,并依法配合法院审理活动、搜集各类证据材料,协助执行查封房产等司法措施。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扎实开展信访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注重动态排查住房和建设领域的矛盾和纠纷,建立信访案件受理机制,及时发现症结所在,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依据信访条例和行政调解规则,扎实开展个案调解,多次成功化解行政纠纷,从而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发生比例。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妥善维护群众权益。对于物业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安全等与民生密切关联的管理职责,坚持以解决各方实际困难为原则,有力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纠纷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六)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一是提前谋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对照法治政府考核薄弱项,由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明确改进方向和具体举措,以考核为抓手,制定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全面完善依法履职程序。二是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强化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培训,注重培养执法骨干力量。通过“三项制度”专题培训班、普法考试、法制专题培训会等方式,深入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健全执法资格准入机制,加强新进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确保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年度学法考试,并达到参考率和优秀率均100%的标准,组织局系统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实现参考率及及格率均达到100%。邀请专家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法治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在法治化轨道尽职履职的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具体工作职责,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小区住户、物业公司从业人员宣讲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业、燃气安全等重点法律知识,并大力普及与工程质量及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局坚持深入推进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也仍在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二是部分干部、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不够、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法治教育培训还不系统,还没有形成长效制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把依法执政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着力点,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倾听群众意见,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重点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五是加强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高班子法治观念,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四、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区总目标,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服务水平,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在全区上下营造“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局上下形成合力,实现“法治住建”新突破。
(一)强化重视程度,全面落实履行法制建设职能。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重视程度,提升法治思维和思想认识水平。围绕区委、区政府“法治台儿庄”建设总体部署,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真正把各项决策事项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专门科室和工作人员,强化协调联动,确保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实现执法、司法、普法各环节有机衔接、一体贯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规范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落实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优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公开各项政策依据和操作标准,持续简化办理手续,减轻群众负担。深入全面推进“三项制度”,按照“稳中求进、科学规范、优化创新、统筹协调”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分阶段实施。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坚持会前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法制审核机构建设,并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标准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最低不少于 2 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集中培训,提升人员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将法律咨询引入到日常行政管理过程中。
(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高法治公信力。完善信访调解机制,争取有效化解矛盾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升政府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流程,认真做好答辩工作,准备好能够充分证明自身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证据和依据,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证据全面,并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材料并按时出庭应诉,确保应诉工作完成到位。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继续提升依法行政智慧化水平。聚力打造“智慧住建”,按照省市区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执法案件流程、行政执法案卷抽查等实施智慧化管理,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水平,提高法治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