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8-02101
  •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信息
  • 发布机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时间:2018年12月2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12月29日
  • 标  题:关于建筑施工许可检查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建筑施工许可检查情况

  为落实施工许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区住建局在2018年度建筑市场日常巡查中发现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前期开工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项目共计4件,涉及建筑总面积38581.33平方米,罚款总额26.4786万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