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5-01008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05日
- 标 题:中共台儿庄区委社会工作部 关于十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效力状态:有效
中共台儿庄区委社会工作部 关于十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0日至11月29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委社会工作部开展了机动巡察。2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社会工作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问题持续整改用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委会出具证明事项的通知》,制定村(居)出具证明事项“两张清单”,将需村(居)委会出具证明事项纳入“正面清单”、不应出具证明的事项(第一批)纳入“负面清单”,并指导村(居)将“两张清单”制作成明白纸在“三务”公开栏张贴。认真落实枣庄市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民字〔2021〕1号)文件要求,推行提醒函制度,对擅自要求基层自治组织出具不合理证明事项的部门,及时发送提醒函,责令限期纠正。
2.关于“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区大数据中心,依托“爱山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优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有关部门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供已共享的数据,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3.关于“工作一抓到底的韧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做好村(居)证明事项政策的宣传,指导基层熟练掌握政策依据。加强对村(居)“两委”成员及镇(街)印章审核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村(居)、镇(街)便民服务大厅做好后续管理和服务衔接工作。对不需村(居)出具证明事项的,向群众说明办事途径,对不应出具的坚决取消,切实解决群众办事“证明多、难出具、来回跑、多头跑”等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669301;邮政信箱:台儿庄区林运路18号;电子邮箱:tezsgb@zz.sahndong.cn。
中共台儿庄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