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5-00506
  • 主题分类: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区委国有企业工委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3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30日
  • 标  题:台国企工委〔2025〕10号关于任命李建国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国企工委〔2025〕10号关于任命李建国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关于任命李建国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台国企工委〔2025〕10号


各区属国有企业:

经区委组织部《关于李建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台组任字〔2025〕20号)研究同意,台儿庄区委国有企业工委决定,任命:

李建国同志为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冯石同志为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张晓非同志为山东台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刘艾同志为枣庄华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任思涛同志为山东良安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同意:

李建国同志为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冯石同志为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张晓非同志为山东台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刘艾同志为枣庄华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任思涛同志为山东良安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请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台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华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良安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结果报区委国企工委备案。


区委国有企业工委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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