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3-00032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枣庄市台儿庄区气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2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3月29日
  • 标  题:台儿庄区气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气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气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台儿庄区气象2023“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一、随机检查事项

(一)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行政检查。

(二)对建设单位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情况的行政检查。

(三)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四)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的行政检查。

(五)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行政检查。

(六)对气象信息发布、传播的行政检查。

二、检查对象

(一)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场所的防雷装置。

(二)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企事业单位。

(三)从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的企事业单位。

(四)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检查比例和频次

每个随机抽查事项每年不少于1抽查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

、检查时间

20233上旬起至202311旬止。

、检查重点内容

(一)防雷装置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常规检测,并符合使用要求 防雷装置设计是否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或者未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验收文件擅自投入使用。

(二)是否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三)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

(四)是否非法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五)从事气象信息服务,是否逾期未向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的或提供虚假备案材料,使用的气象资料是否非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或者不能证明是其他合法渠道获得的,开展气象探测活动,是否未向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执法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执行气象行政执法程序,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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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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