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2-00008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枣庄市台儿庄区气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2月2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2月28日
  • 标  题:枣庄市台儿庄区气象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台儿庄区气象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气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台儿庄区气象2022“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一、随机检查事项

 (一)对防雷工作的监管。

 (二)对施放气球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对气象信息发布、传播和气象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

 (四)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

 (五)对涉外气象活动的监管。

 二、检查对象

 (一)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场所的防雷装置。

 (二)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企事业单位。

 (三)从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的企事业单位。

 (四)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三、检查比例和频次

 每个随机抽查事项每年不少于1抽查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

 四、检查时间

 20223月起至202211旬止。

 五、检查重点内容

 (一)防雷装置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常规检测,并符合使用要求 防雷装置设计是否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或者未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验收文件擅自投入使用。

 (二)是否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三)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

 (四)是否非法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五)从事气象信息服务,是否逾期未向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的或提供虚假备案材料,使用的气象资料是否非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或者不能证明是其他合法渠道获得的,开展气象探测活动,是否未向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执法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执行气象行政执法程序,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质量。



                                         枣庄市台儿庄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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