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190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 成文时间:2021年11月1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1月10日
- 标 题: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区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区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台儿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台政发〔2021〕3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区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清单
1.台儿庄区运河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承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2.台儿庄区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承办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台儿庄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承办单位:区城乡水务局)
4.偪阳故城城墙本体保护工作(承办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负责对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台儿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
(三)决策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并公布。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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