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081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枣庄市台儿庄区气象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9月0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9月03日
  • 标  题:山东省气象部门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东省气象部门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山东省气象部门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层级 设定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 承办单位 开具单位 实施方式 核查方式
1 技术职称证书 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省级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修订)第11条  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二)《专业技术人员简表》,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五)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以及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部门规章 气象主管机构 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核查(信息共享、现场检查)
2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省级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修订)第11条  满足本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乙级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二)《专业技术人员简表》,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五)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以及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部门规章 气象主管机构 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核查(现场检查)
3 防雷产品安装记录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 行政许可 市、县级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第12条  雷电防护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二)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三)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 部门规章 气象主管机构 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核查(信息共享、现场检查)
4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 行政许可 市、县级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第12条  雷电防护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二)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三)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 部门规章 气象主管机构 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部门核查(信息共享、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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