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079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枣庄市台儿庄区气象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5月2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5月21日
  • 标  题:枣庄市台儿庄区气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台儿庄区气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台儿庄区气象局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为做好我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山东省气象局《全面推行防雷安全监管“3+2”模式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2021台儿庄区气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一、随机检查事项

(一)对易燃易爆等场所防雷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的检查;

(二)对发布、传播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行为的检查;

(三)对升放气球单位和作业人员升放气球活动的检查;

(四)对易燃易爆等建设工程和场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行为的检查;

(五)对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测活动的检查;

(六)对气象信息服务行为的检查。

二、检查对象

(一)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场所的防雷装置;

(二)从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的企事业单位;

(三)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企事业单位;

(四)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检查比例和频次

每个随机抽查事项每年不少于2抽查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结合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各项检查,努力实现年内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检查全覆盖。

、检查时间

20215月下旬起至202111旬止。

、检查重点内容

(一)各单位防雷装置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常规检测,并符合使用要求

(二)是否非法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三)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

(四)防雷装置设计是否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或者未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验收文件擅自投入使用;

(五)是否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六)从事气象信息服务,是否逾期未向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的或提供虚假备案材料,使用的气象资料是否非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或者不能证明是其他合法渠道获得的,开展气象探测活动,是否未向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执法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执法带动普法,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压实责任、限期整改,盯紧盯死隐患销号,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事和严格执法考核。严守廉政纪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执法人员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四)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开展执法抽查和信息公开及时将检查工作总结上报枣庄市气象局和区安委会



                             枣庄市台儿庄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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