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101
  • 主题分类:区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 成文时间:2021年06月1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6月16日
  • 标  题: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

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办公室起草了《2021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清单》、《2021年政务服务目标任务清单》、《2021年数字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清单》并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21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清单

2.2021年政务服务目标任务清单

3.2021年数字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清单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主动公开本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本辖区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编制规划的区政府部门

规划正式发文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2

多形式发布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进展、成效。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等政府相关部门

6月底前完成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应信息

3

做好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经济开发区

6月底前完成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应信息

4

抓好区域协调发展重点任务落实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我区融入“鲁南经济圈”协同发展水平相关信息。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等政府相关部门

6月底前完成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应信息

5

开展新旧动能转换显著成效、政策举措和“三年初见成效”重大成果的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新旧动能转换核心支撑和大力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7月底前完成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应信息

6

围绕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持续推进“三项攻坚”行动,培育壮大“5+3现代产业体系,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技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7月底前完成栏目设置,按月更新年度信息

7

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做好数据开放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月更新枣庄公共数据开放网上涉及我区的数据

8

做好培育新一代消费热点、全面促进消费升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6月底前完成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应信息

9

加大实施质量强区和品牌战略信息公开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

6月底前完成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应信息

10

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

按月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11

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6月底前完成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应信息

12

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区政府各部门

及时更新

13

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深化减权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单位

7月底前完成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应信息

14

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要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发的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发我区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并及时做好市级监管规则和标准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6月底前完成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应信息

15

加大“互联网+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

区政府有关部门

6月底前完成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应信息

16

加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公开力度。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和体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月底前完成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应信息

17

持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入学等信息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和体育局

6月底前完成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应信息

18

深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

按月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19

推进实行排污许可、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信息公开。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

6月底前完成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应信息

20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

区应急管理局

及时公开相应信息

21

突出疫情防控推进政务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国家和省市区重大健康行动方案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

及时在区政府网站疫情防控专栏公开相应信息

22

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对照国务院有关部委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积极对接市直部门,及时制定落实措施,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各主管部门抓紧建立申诉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和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区供电中心

上级部门出台有关规定后1个月内落实

23

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先把经济搞上去、集中精力强工业”,以深入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持续深化“9+2”改革攻坚突破、加快培育“5+3”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正向引导社会预期,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政策文件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解读公开工作

24

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各级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各镇(街)、各部门单位2021年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政策文件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解读公开工作

25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区长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舆情出现后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26

组织编制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政发〔2021〕1号)《台儿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台政发〔2021〕3号)等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后续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司法局和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涉及的区政府部门

目录编制工作5月底前完成,各决策事项根据推进情况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27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决策机关应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决策承办单位可以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涉及的区政府部门

公众参与后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28

扎实搞好政民互动。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制度,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鼓励借助5G、云直播、视频直播、VR等新技术开展线上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开展政民活动后,及时公开相应信息

29

严格政府信息管理。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年底前系统清理本机关自2016年以后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区政府各部门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各级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30

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行政复议机关要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对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答复

31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配合做好数字政府“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建设,深入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政务服务网全面融合,实现“进一张网,办全区事”。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2021年年底前,确保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完善区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实现政府公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11月底前

32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完善。突出示范带动,发挥典型作用,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2021年年底前,各镇(街)至少建设1个具有区域特色的村(社区)试点。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根据群众需求进行差异化建设,拓展专区功能、丰富专区内容,充分将专区运营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到2021年年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


11月底前

    附件2

2021年政务服务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

深化“市县同权”改革。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运行实际,动态优化调整“市县同权”方式,完善市县一体化、扁平化的审批体制。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落实行政许可设定审查机制,强化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监督。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规范行政备案事项管理,系统梳理现有备案事项,编制公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积极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事项。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2021年11月底前

2

对开发区精准定向赋权。依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和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枣政字〔2020〕18号)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应放尽放、按需放权、分批承接”的原则,根据开发区用权需求,动态调整各开发区赋权清单、承接清单,实现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便利化。权限调整后,人员力量、技术、资金、网络端口等保障要素同步下沉,确保开发区接得住、用得好。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2021年10月底前

3

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服务标准,对各种无法律依据的要件和兜底条款进行全面清理,推权入笼,再造流程,实现事项办理全流程标准化运作。加强对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推进行政村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广“政银合作”,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加强对政务服务大厅进驻部门单位的管理,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机制。

区审批服务局

2021年

7月底前

4

加强完善审批监管衔接。发挥“制度+办法+清单”三位一体的机制作用,做到审批与监管职责明确、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理顺畅通与市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关系,加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日常信息交流互动,确保各监管职能部门及时掌握审批办理情况,行政审批部门及时掌握监管部门反馈信息,解决业务指导不直接、不充分和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

区审批服务局

2021年10月底前

5

持续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按照“垄断性中介必须进驻、竞争性中介择优进驻、缺位中介外来引进”的原则,在市民中心设立中介集中服务区,建立“中介服务超市”。全面推行网上中介超市制度,对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实行“申请即入”。对政务服务涉及的资料复印、公章刻制、涉税办理、证照寄递、CA数字证书等实行全免费。

区审批服务局

2021年

9月底前

6

企业开办再提速。简化市场准入环节,企业开办全流程合并为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和印章刻制、涉税办理2个环节,全程网办、一日办结,免费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印章、发票(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设备。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改革,完善审管衔接机制,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简易注销办理时限减少一半以上。

区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11月底前

7

扩展“一业一证”范围。优化制度供给,建立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制度,通过事项整合、流程再造、信息共享,选取建筑行业、检验检测行业、特种设备生产行业等30个新增行业,将全区行业综合许可范围扩展至50个行业。按照“一单覆盖、一门办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一体联动”的九个一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区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2021

6月底前

8

实施“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建立政务服务图谱,实现政府服务事项简化到底、一揽子办理。通过整合事项、流程再造、信息共享,探索实现“双全双百”全生命周期相关事项线上一个平台、线下一个窗口,统一办理,形成“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出件、一键评价”的“六个一”办理模式,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高频事项,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做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2021年12月底前

9

推进“跨省通办”事项落地。进一步扩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范围,推进国家第二批74“跨省通办”事项落地。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出不少于100“全省通办”事项清单,6月底前实现落地,12月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

区审批服务局

2021年12月底前

10

项目审批更精简。制定优化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市政公用线性工程类等6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和流程图,将主流程审批时限再压减10%以上。深化“标准地”制度改革,推进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制定可由项目单位编制申请材料的事项清单,实现一套材料申报,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能。实施用电申请“一窗受理”和信息共享,推行电力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手续并联办理和限时办结。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服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做到一窗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审批、统一出件,符合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用水接通不超过7个工作日,燃气接通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区审批服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乡水务局、区供电客服中心

2021年12月底前

11

深化无差别“一窗受理”。在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深化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落实“窗口无否决权”和政务服务“找茬吐槽”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设立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区,做到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开通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办代办服务。

区审批服务局

2021年10月底前

12

创新“一链办理”新模式。不断扩大“一链办理”服务范围,坚持“成熟一批,运行一批”,推进更多高频民生事项“一件事一次办”,2021年6月底前“一链办理”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延伸“一链办理”服务内容,各推出100项面向企业和个人的主题式服务事项清单,在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网上申报入口,提供集成套餐服务。

区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中心

2021年10月底前

13

一网通办”再升级。完善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上网运行要素质量,高标准做好政务数据归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口径一致、应收尽收,不断提升办件事项覆盖率。进一步拓展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场景,凡能出示合法有效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其另行提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服务大厅融合发展。

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中心

2021年12月底前

14

配合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提升。积极配合市里,完善提升政务服务平台,提高跨层级、跨部门的业务运行支撑能力,加大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和共享应用。5月底前,按照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升级方案,配合启动相关建设;8月底前配合省、市完成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升级,提升业务支撑能力;9月底前配合市级加强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据统汇统管。

区大数据中心

2021年10月底前

15

全面推动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建设应用。持续推动证照证明数据统一归集和管理,按照省市统一规划,5月底前构建关联个人和企业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卡包”,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执法检查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持证照、证明材料“免提交”。6月底前配合省电子证照平台实现与上海、浙江等省市高频电子证照跨省互认和应用;规范电子证照管理,出台电子证照建设应用相关工作规范;9月底前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结婚证、驾驶证、不动产权证等34类高频电子证照在全区推广应用。充分应用省电子印章公共平台,逐步实现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活动中的普遍应用,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将电子印章应用延伸至商业领域”。6月底前配合省市完成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的制度体系建设,抓好贯彻实施;9月底前扩大电子印章在政务系统、公共服务中的应用,推动覆盖涉企高频事项。

区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2021年10月底前

16

加强政策优化集成服务。2021年9月底前完成区级政策标准化梳理,实现政策最小颗粒度拆解,建立惠企政策库;9月底前完善政策服务“中央厨房”全流程功能,实现涉企政策智能精准推送,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

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2021年10月底前

17

优化提升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涉企事项审批受理全面实行“容缺”,材料补正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对涉及市场主体准营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审批范围,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事项,全部实行承诺制信任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并公布区级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涉及市场主体准营行政许可事项的告知承诺制。做好信用“联合奖惩”和“信用核查”工作的推广应用,将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接入政务服务大厅,做到“逢办必查、即查即用”。

区审批服务局、区司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底前

18

建设高标准智能交易平台。配合建设智能化电子交易平台,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大数据分析和电子档案管理等多种功能,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推进交易服务效能提升。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区审批服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底前

19

完善“好差评”制度。推动“好差评”制度落实落地,加强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为科学施策、改进决策提供支撑。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倒逼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改进服务。对改革进度慢、政策不落实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区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中心

2021年11月底前


附件3

2021年数字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配合推进5个综合性基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二期)、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完善区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配合做好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和市一体化视频监控平台升级工作。

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2021年12月

2

配合做好公共视频监控资源统筹管理。按照省市统一规划要求,配合做好公共视频监控资源的集约化建设和统筹管理。按照全市视频监控资源服务目录体系,推动我区视频点位建设、资源汇聚共享和规范管理,年底前推动重点区域和领域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应汇尽汇”,推动视频资源在全区各级各部门业务方面的创新应用,提升视频数据的综合服务能力。

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2021年12月

3

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互联网+监管”。区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省市开展推进跨部门、跨层级业务整合,推动省内政务服务事项统一标准规范,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据统汇统管,支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规范电子证照管理,落实电子证照建设应用相关工作规范;持续推动证照证明数据统一归集和管理,构建关联个人和企业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卡包”;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执法检查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结婚证、驾驶证、不动产权证等34类高频电子证照在全市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推动通过线上核验方式替代线下出具实体证照(证明),支持证照、证明材料“免提交”,有序推动社会亮证。扩大电子印章在政务系统、公共服务中的应用,推动覆盖涉企高频事项。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分析,推动信用分级、风险预警等服务在各行业应用。

区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牵头,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2021年11月

4

塑强“爱山东”服务品牌矩阵。按照省市工作任务要求,聚焦打造“爱山东”APP“爱山东·枣庄”APP服务品牌,一体化开展台儿庄分厅运营工作。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以提升用户活跃度和应用活跃度为抓手,进一步优化政策直通车、线上教育等特色服务,深挖便民利企相关服务,完善智能客服、语音搜索、老年人专用版等功能,依托枣庄市民卡等线上平台,打造不低于3个具有本区特色的“拳头应用”,不断优化用户体验、增强用户粘性。加大联合宣传力度,丰富推广方式,提高“爱山东”APP“爱山东·枣庄”APP实名身份注册率,确保年底前,完成“爱山东”用户数、日活数考核任务,打造“掌上办事之区”。

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各镇(街)、区直部门单位配合

2021年11月

5

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试点,推进数据开放应用,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科学决策、要素配置、数据支撑等方面实现创新应用突破。加强数据资源汇聚治理,迭代更新数据汇聚、共享、开放“三张清单”,开展数据资源目录规范化工作;实现政府部门业务主责结构化数据物理集中,交通、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等公共数据“逻辑集中”;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构建数源部门、大数据部门协同治理的常态化机制,数据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推进惠民服务“极简办”、利企服务“一码通”和“无证明”服务,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鼓励部门争创省级数据应用标杆单位,遴选打造15优秀解决方案、应用场景。推进数据开放应用,依托省数据交易平台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021年11月

6

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水平。充分利用市大数据部门技术防护优势,配合做好政务云网、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健全部门间安全防护协同联动机制,落实周报、月报制度,开展常态化联合安全检查,充分利用各类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加强安全监测;配合开展网络安全实战攻防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参加大数据网络安全培训,全力做好重大时间节点重保工作。有序推进政务信息领域信创工作。

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单位配合

2021年12月

7

贯彻落实上级标准规范体系。高效务实贯彻落实省里计划出台的大数据各项政策标准规划,包括《山东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建设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共数据共享实施细则》《山东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范》《山东省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等技术规章制度以及我市落实细则和实施方案,系统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区数字政府建设。

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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