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8-01301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08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8月31日
- 标 题:省环保督察组第六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台儿庄区一览表 (第2批)
- 效力状态:有效
省环保督察组第六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台儿庄区一览表 (第2批)
省环保督察组第六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公示 (第2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9 | 9 | 台儿庄区兴中路北首金源小区未接通下水道,业主的生活污水全部排放到小区东面的水沟内,水污染严重。 | 台儿庄区 | 水污染 | 该信访件同第一批6号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8月22日,台儿庄区组织区住建局、马兰屯镇政府、区环保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金源小区位于城区北部,属于城乡结合部独立小区,建筑面积34000㎡,住户为306户,因距离城区较远,其生活污水管网未纳入城区污水管网系统,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小区东面林地沟渠系统自然净化。2017年北部文教新区项目建设启动,该小区在北部文教新区规划区域内,已将该小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列入其整体污水管网总体规划。2018年7月,北部文教新区主管网建成,目前支管网建设还未实施,金源小区支管网还未能接入主管网,再加上近期雨水较多,造成小区东面沟内雨污混流,积水严重。 |
是 | 1.针对反映的小区东面沟内积水问题,区住建局于8月22日组织人员调集水泵、水带连夜施工,将小区东侧生活污水排至北部文教新区台中路污水管网。8月23日下午,经现场核实,生活污水已全部排尽。 2.针对反映的未接通污水管网问题,区住建局正在沿该小区东北角向南开挖管沟土方,污水管道已全部到位,预计9月4日最终完成,将彻底解决金源小区生活污水不通的问题。 |
无 |
11 | 11 | 1.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官牧村,村后龙骧炉料西南方有非法炼油厂,生产时气味刺鼻。2.炼油厂对过有非法用小铁炉炼面包铁,空气污染严重。 | 台儿庄区 | 空气污染 | 1.举报反映的非法炼油厂位于龙骧炉料厂西南角。经查,该非法炼油厂于2017年底被张山子镇政府取缔,在2018年4月份市级环保督察中未发现生产迹象,在2018年7月份,区政府在张山子镇开展了“散乱污”和土小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也未发现生产迹象。接到该转办件后,区环保局、张山子镇工作人员对该炼油厂进行现场实地查看,未发现生产迹象。 2.该小炼铁厂位于与我区相邻的江苏省,现场核实该厂未生产。经张山子镇国土所现场勘定,该小炼铁厂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利国镇境内,不属于我区管辖范围。 |
是 | 1.台儿庄区委、区政府要求张山子镇每天进行环保巡查,特别是对已拆除取缔的“散乱污”和土小企业进行重点巡查监管,坚决防止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2.台儿庄区将继续与铜山新区环保局加强两省边界联合执法,对交界处存在的“散乱污”和土小企业进行重点巡查监管。 |
无 |
22 | 22 | 台儿庄区马兰屯镇刘湖村,2017年7月下旬年长海淡水鱼养殖合作社鱼因污染全部死亡,反映人要求台儿庄区环保局对于污染给予书面情况的说明。 | 台儿庄区 | 水污染 | 近年来,该信访人经多渠道、多方式进行重复信访。 2017年7月17日,台儿庄区环保局接到信访人“兰祺河内网箱养殖鱼类被上游养殖废水污染致死并要求赔偿”的电话信访后,区环保局及时对养鱼点区域的河水进行了水质监测,其化学需氧量为47.1mg/L,氨氮4.25mg/L,均超过地表水水质标准。区环保局将监测数据提供给了信访人,但无法解决其提出赔偿的要求。 2017年7月27日,区环保局、区畜牧水产局联合对兰祺河上游六支干渠沿线枣庄村、姚楼村的朱炎敕、张成俊、单立红、孟新芳、吴敬亮5家有外排水的养殖户进行了现场排查,制作了询问笔录;区畜牧水产局要求其8月20日前停产,并整治好周围环境。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该信访人再次信访。2017年8月13日,区环保局监测人员对兰祺河养鱼池上游进行了排查。经查,兰祺河河水主要来自六支干渠,其附近枣庄村、姚楼村周边有6家养殖户(畜禽适养区内),其中5家养殖户共有30个养鸭棚、4.8万只鸭苗,养殖废水直排进入六支干渠;1家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健全,无河道直排口。相关区域无化工企业。8月16日,马兰屯镇人民政府对5家养殖场全部拆除完毕;8月18日,污水清理结束;8月19日,粪便清理完毕;9月10日,建筑垃圾清理完毕。 2018年8月17日,该信访人通过市委巡察组进驻马兰屯镇期间,向巡察组举报区环保局不作为,市委巡察组委托区纪委对区环保局、区畜牧水产局、区水务局调查询问,认定不存在不作为行为。 |
是 | 2018年8月23日下午,区环保局监测人员对年长海淡水鱼养殖合作社养殖区域上游刘湖村北兰祺河闸水质进行取样监测,其化学需氧量为18.6mg/L,氨氮0.48mg/L,达到地表水三类水标准,上游来水不存在水污染问题。 | 无 |
39 | 39 | 1.台儿庄区泥沟镇姚庄村东500米路北,村民姚某某开设养殖厂,气味较大,随意随意排放2.养殖厂西15米许大理石厂,味道刺鼻。 | 台儿庄区 | 空气污染 | 1.姚某某养殖场位于泥沟镇姚庄村村东,属于适养区,现有6个养殖棚,存栏肉鸭1.6万只。该场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场区内共建有三处储化粪池,其中一处进行了硬化,另外两处无“三防”设施,粪污处理设施使用管理不当,由于“摩蝎”台风影响,连续暴雨,造成污水外溢,气味较大。 2.该大理石厂位于泥沟镇姚庄村村东500米,前薛路北侧,主要产品为石英石板材,年产石英石板材8万张。该厂在建厂时投入环保资金140万元,建设旋风捕集器、集气罩、水喷淋净化塔、磁感UV除臭设备等环保设备;生产废水通过泥水分离设备实现循环利用。通过现场查阅资料,该厂手续齐全,于2017年4月26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台环行验〔2017〕5号)。同时,聘请具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无组织气体排放、噪声等三个月检测一次,并上报区环保部门备案。经过实地查看,该厂出现玻璃部分破损、彩钢瓦墙壁出现裂缝、集尘器出现裂缝的情况,造成气体外溢。 |
是 | 1.针对姚某某养殖场污染问题,一是做好外溢污水处理工作。调用吸粪车把外溢的污水运送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二是9月底前,待本批鸭子出栏后全面停养,严格按照区畜牧水产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养殖厂化粪设施建设标准,于2018年10月31日前建设符合养殖规模所需要的三级沉淀池,经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养殖。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泥沟镇政府成立由管区、畜牧站、环保所等负责人组成的联合督导组,责任到人,全程督导,确保整改到位。 2.针对大理石厂空气污染问题,一是将破损玻璃在12小时内全部更换完毕;二是对厂房彩钢瓦进行统一查看,24小时内全部整修完毕;三是24小时内将集尘器管道修补完成;四是继续加大对该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督促该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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