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8-00115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01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01月20日
  • 标  题:台儿庄区2017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2017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7年,我区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法制机构建设

(一)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和责任机制。我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台儿庄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台儿庄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六个方面规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年初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法制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下发了《台儿庄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台儿庄区法制工作要点》、《台儿庄区2017年度依法履职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各镇街、各部门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特点,按照区政府依法履职年度计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形成了全区工作一盘棋,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执法监督局)编制单列、经费单独核算,每年拨付办公经费,保证办公正常运转,今年又成立了台儿庄区行政复议中心,增加事业编制2人。各镇街和区政府各执法部门都设立了法制科,配备了专(兼)职人员。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一年来,开展各类培训58次,培训人员2638人次,全区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三)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为全面提高党政工作人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区政府制订了年度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截至目前区委、区政府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3次,部门组织领导干部学法50多场次。配合区人大做好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率达100%。 在组织公务员培训时,将公共法律知识作为一门必修的课程来安排。组织全区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参考率均在99%以上,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不断加强。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2016年我区开通了“政府法制网”,设置复议应诉、法治服务、执法监督等版块,及时宣传报道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了浓厚法治舆论氛围。

二、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我区始终坚持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贯穿于重大决策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广度和深度。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制定下发了《台儿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台儿庄区若干重大行政行为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范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事项的相关程序。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均向社会公布,多渠道、全方位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及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反馈,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定期组织开展民意调查活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并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比如,在对台儿庄区北部新区建设、东方园林与台儿庄政府PPP合作项目等重大事项决策时,全部依法按照程序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项流程。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扩大了听证范围,规范了听证程序,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如自来水价格调整、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等决策事项,均依法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区政府法制办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未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的重大决策方案,不得上报区政府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未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查并提出意见的涉法事务,区政府不作决定。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制办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8件、专题会议纪要7件,审核和修改各类文件65份,提出修改建议147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58件。

(二)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去年我区建立了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今年9月份,我区对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换届,聘任李君友等10名律师作为区委、区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暨法律专家库成员。区法律顾问以高度责任感、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领导决策和解决重大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种法律事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先后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21次,提出合理化建议32条;制定审核各类经济合同9份,提出修改建议75条;涉及投资金额过十多亿元,处理涉法信访问题6件次,代理政府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讲授法律知识4场次。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一年来,区政府法制办审查规范性文件、通告及其他文件65件,其中规范性文件4件,均严格按照“三统一”要求,进行登记、编号和公布,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备案。10月份,对全区2012年1月1日以来公布的、现行有效的的2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18件,宣布废止的3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及公示制度。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审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划清行政执法边界,界定行政执法职能。去年以来通过审核确认,我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定机关40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6个,已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岗位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基础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把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授予行政执法资格的前提条件。今年5月份,组织45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审核新办、年审执法证人员信息356人,组织179 名年审执法证人员网上在线考试,清理注销不适格执法证件176件。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落实《枣庄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枣庄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枣庄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利用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和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名单、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行政执法机关均做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未经法制科审核的,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做到行政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归档管理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案卷按规定及时进行了归档。

(四)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台儿庄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作为镇街、部门年度依法履职考核主要内容。今年4月份结合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全区18个首批创建示范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要求整改;10月份,结合市法制办对全市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区法制办对安监局、环保局等部门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 11月份我区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此次案卷评查从全区执法部门共调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共计66卷,案卷评查组由区法制办人员、政府法律顾问以及从区直执法部门抽调人员组成,11月10日进行集中评查,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区法制办还对每个案卷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个单位进行书面反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下达了《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 。 通过案卷评查活动,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执法机关更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五)以示范单位创建为载体,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区从2016年5月起,在全区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行每年一批,分三批进行。今年6月中旬,区法制办对照创建标准,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我区首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7月初,我区首批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顺利通过验收,台儿庄区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和涧头集镇政府被市政府命名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月9日召开了全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对我区15个首批区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命名并授牌,安排部署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确定区财政局、文广新局等16个部门为我区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单位,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根据市编委《关于各区(市)设立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的通知》(枣编发〔2016〕19号)精神,设立了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配备局长1名(副科),行政执法人员3名。制定下发了《台儿庄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2017年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今年3月份召开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议,对执法监督工作进行安排布署,并从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依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台儿庄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未履行行政监督职责或者拒不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决定的单位或人员,严肃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暂扣或者没收行政执法证件、建议调离行政执法岗位等处理决定,并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今年区行政执法监督局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3次,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6件,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均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纠正整改完毕。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台儿庄区行政调解法律文书文本》,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体系,组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立了行政调解室、人民调解和信访调解室。各牵头部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形成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53起,其中人民调解1110起、行政调解395 起、司法调解48起。

(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复议应诉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台儿庄区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台儿庄区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五项配套制度,推行公开审理,提升了案件审理质量。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6件,均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拟办意见,已办结8件,尚有8件正在办理之中。全区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4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9件,占总应诉案件的64%;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2件, 民事案件1件,行政执行案件2件,法院生效判决履行率100%。

今年来,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还不适应;二是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执法中还存在着法律依据不准确、证据不充分、程序不合法等问题。

下一步,我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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