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5-00827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17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台儿庄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山东某某铸造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违法案
2025年4月3日,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对山东某某铸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1.高炉炉基区域与炉前风口平台存在积水,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二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2.高炉炉基北侧一氧化碳监测仪故障无电。制氮间环境氧气探测装置数值显示错误,显示数值为3.7%,未声光报警。该公司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14号A档、第19号B档,对该单位作出合并罚款人民币肆万元的行政处罚。
枣庄市某某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违法案
2025年5月29日,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枣庄某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1名员工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进行焊接作业(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枣庄某某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99号第A档,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玖仟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