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024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2月2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2月26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台儿庄区土产杂品公司执法检查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台儿庄区土产杂品公司执法检查情况

2021年 2月 25日13时,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邱建、杨中华,证件号码为15040424012、15040424021,在公司经理陪同下对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

1.未定期排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现场未设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四色图;

3、3号仓库周边有杂草;

4、未分库建立产品出入库登记台账;

5、与上栗县三星出口花炮厂签订的合同不规范;

6、鸿运当头(81箱)和好运连年(128箱)组合烟花产品筒体之间有隔板,不符合要求;

7、监控室未设置摄像头;

8、未设置固定报警电话;

9、库区出入口设置的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标志褪色,部分安全标志不符合AQ4114的要求;

10、1号仓库高窗、4号仓库勒脚处通风窗玻璃破损;2号仓库出入口小推车挡板未包裹橡胶,车脚不是木制的,也未包裹橡胶;

11、个别产品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

12、产品信息登记表、产品流向登记台账填写不规范。

针对以上第1-12条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台)应急责改[2021]2016号),要求该单位于2021年3月25日前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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