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0-00144
- 主题分类:抽查计划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5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5月20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监管行为,优化监管服务。
二、工作目标
在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线运行的基础上,2020 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区应急局监管执法中普遍运用,成为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活动的重要方式,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三、具体任务
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职责和执法依据,结合市局的抽查事项清单,调整区应急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事项,明确实施层级,并全部录入到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等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科技与信息化科负责抽查事项清单的调整,各科室配合,各相关科室负责本科室检查情况的录入。时间进度安排: 2020年12月底前,相关科室在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等向社会公布;自2020年1月起,相关科室、单位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第293号令)确立的“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原则和分级监管职责范围划分,调整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列入随机抽查对象的重点企业为:中央和省驻枣及市属大企业;近3年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列入市级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其他危险性较大、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名录库调整、录入。时间进度安排:各相关科室、单位,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调整录入,自2020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一般每年更新一次。)
(三)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根据我局新取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证人员情况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责任单位:执法监察科。时间进度安排:我局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尽快完成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调整,出现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
(四)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顺应机构改革新形势,结合监管职责和监管对象实际情况,本着突出重点、力求各行业、领域全覆盖的原则,于每年1月底前统筹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市场监管局备案,并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执法监察科。时间进度安排:每年 1 月底前。)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在抽查任务完成后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或导入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检查结果的公示运用。时间进度安排:即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应急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执法监察科,具体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日常抽查和协调,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强化学习宣传。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执法检查人员要加强学习,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根据“三定”方案、权责清单规定,具体细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