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0-00110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8月2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8月25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应急局对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安全检查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应急局对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安全检查情况
2020年7月31日,根据局总体工作安排,区应急管理局开展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执法人员孙法团、苏华在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安环部长吕东海,枣庄市金星爆破有限公司泉兴项目部副经理郭峰陪同下,对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生产现场和汛期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检查。检查共发现问题4项,并当场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于2020年8月20日前整改完毕。同时要求该企业在整改期间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2020年8月25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所有问题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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