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9-00397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16年11月2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6年11月25日
- 标 题: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常年、临时(零售)行政许可明白纸
- 效力状态:有效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常年、临时(零售)行政许可明白纸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常年、临时(零售)
行政许可明白纸
一、审批事项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常年零售)
二、审批类型
审批(√)审核()核准()备案()
三、审批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四、申报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审查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
4、安全管理制度复印件,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5、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和外部100米范围内安全距离示意图;
6、安全生产责任险办理证明;
7、原经营许可证原件;
8、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审批程序
收件→受理→批准→办结→发证。
六、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窗口单位
区安监局;窗口电话:0632-6728806;投诉电话:0632-6616110;监督电话:0632-6628900。
一、审批事项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临时零售)
二、审批类型
审批(√)审核()核准()备案()
三、审批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四、申报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审查书;
2、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
3、主要负责人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和外部100米范围内安全距离示意图;
5、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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