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0-00245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8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8月04日
- 标 题:关于注销枣庄市嘉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注销枣庄市嘉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枣庄市嘉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鲁枣(台)危化经〔2017〕000003号),法定代表人刘永明,住所枣庄市台儿庄区经济开发区广进路西、长安路北,经营方式为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许可范围: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三氯化铁、三氯化铁溶液、氨基磺酸、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有效期限为2017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17日。
2020年8月3日,该企业有效期已满且申请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依法对枣庄市嘉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8月4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