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9-00294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7月3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07月30日
  • 标  题: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9〕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行“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台儿庄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2019年9月底前,我局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过程中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站、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审批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 抓好建章立制。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科室的实际,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站,全部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要件、办理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强化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审批主体、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结合权责清单等,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必须事前公开的内容,法制机构复核后予以公示。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审批程序,编制各类行政审批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审批人员开展现场踏勘、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示。要行政许可的决定信息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行政审批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审批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制度。依据《枣庄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行政许可、其他权力,完善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审批流程图,明确各个审批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纪录。主要是对现场踏勘、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核实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建立审核制度。依据《枣庄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或修订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

2.落实审核主体。

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

3.确定审核范围。根据我局的特点,结合审批层级、所属领域、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审批主体是否合法、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根据我局实际,分审批项目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执法结果网上查询,执法数据网上统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我局成立由局长孙浩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室、人事教育工作室、督查室、信息宣传室、及业务审批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室,负责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具体实施。

(二)强化统筹衔接。把推动三项制度工作与今年“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在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着力解决窗口单位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三项制度工作,全方位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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