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9-00478
  • 主题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衔接资金项目及结果)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9年03月1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03月14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完成省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完成省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

近日,区扶贫办分别下发《关于加强提前下达2019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的意见》《关于加强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通知》《关于下达2019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明确今年省市区三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

今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我区548.7万元,主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群体投入,其中张山子镇130万元、涧头集镇160万元、泥沟镇197.4万元;雨露计划资金48万元由财政直接支付到户;金晖助老资金3.3万元由团区委统筹使用;建档立卡工作经费10万元由区扶贫办统筹使用。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我区735万元,主要用于加大重点区域、重点群体投入,加快实施各类扶贫项目,积极探索资金使用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其中,切块下达资金427万元(张山子镇35万元、涧头集镇42万元、运河街道35万元、邳庄镇177万元、马兰屯镇88万元、泥沟镇50万元),巩固提升任务比较重的镇街资金300万元(张山子镇100万元、涧头集镇100万元、泥沟镇100万元), 建档立卡工作经费4万元,项目管理费4万元。

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安排455万元,其中,区派挂职副书记30万元,区派第一书记175万元,贫困户医疗保险垫付资金214.258万元,金晖助老配套资金1.65万元,孝善养老邻里互助资金34.0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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