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5-00627
- 主题分类:检查计划及方案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5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5月22日
- 标 题:台儿庄区2025年度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2025年度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台儿庄区2025年度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
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抓好全区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及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创建活动,采取集中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检、蓝盾行动等形式,扎实开展监督执法检查,保障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时间范围
全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监督检查重点。
三、工作计划
(一)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开展摸底排查,更新、核对各项信息,完善国家卫生监督平台卫生监督管理档案。
(二)加大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资质、执业及保障管理;医务人员资质及执业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含抗菌药物管理使用及是否存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物)、临床用血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临床研究;医疗质量管理;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各类医疗文书管理(包括病历、各类医疗证明等);医疗广告;中医药服务(含中医医疗秩序、中医医疗机构广告、中药使用);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及监管平台使用;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消毒灭菌等内容。
(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及省部门联合“双随机”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抽检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双随机”抽检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录入检查结果。
(四)按照省、市“蓝盾行动”工作方案,抓好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各项专项行动的工作落实,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汇总上报工作成果,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五)健全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业务指导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业务指导,及时查处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严格工作标准,切实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