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1-00006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1月1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1月19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置综合监督和法规工作室,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在全区卫健系统内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坚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确保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明确工作任务和标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召开职工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研究2020年度“执法普法”,系统“普法”工作计划等。
2、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法治教育的必修课,列入每周五“干部大讲堂”。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组织全系统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情况。
1、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行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
2、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和治理能力,聘任德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服务方案等服务。
(四)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
1、全面落实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20年1-12月份做出处罚145宗,罚没金额13.69万元,实施行政检查895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将所有执法事项列入双随机检查专业目录,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2020年国家抽查、省联合抽查完结率100%。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全过程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印发《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划转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推进上级划转的17项行政许可业务的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五)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为区卫生健康执法队伍配备手持执法终端16台、全过程执法记录仪3台,便携式蓝牙打印机3台、执法记录仪采集器1台,推进执法队伍数字化建设,全面达到省配备标准要求。开展全区卫生监督员协管员培训,完成“卫生健康监督网络”平台培训400余学时,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理论素养及执法能力。
(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
1、参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9版)》,从源头上、根本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裁量基准网上公开,群众查阅方便,有效监督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行为,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主动配合并参与市、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促进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合法适当。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双公示”事项梳理及信息公示、报送等工作,明确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录入公示信息,由我局法制科负责信息审核,待信息审核通过后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网、信用枣庄等网站发布。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现场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知识宣传。在“职业病防治”等宣传周(日)卫生监督员深入厂区、“五小”场所,向从业人员发放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等宣传资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卫生健康执法工作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医疗服务市场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非法行医、超范围诊疗、非法医疗美容等违法违规问题屡禁不止,造成人民群众身体、财产受到侵害。
(二)卫生执法人员编制少,卫生监督力量薄弱。卫生健康执法人员明显不足与卫生监督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对卫生健康行政效能的提升和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优化营商环境,逐步放宽经营机构事前准入,实行容缺机制,备案机制等背景下,对卫生监督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了较大的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上级职能划转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依法依职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有效制约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落实到位,构建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
(三)全面开展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基层卫生执法资源,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推动执法权向镇街延伸。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托法制监督平台,完善整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动适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需要,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法律法规程序规定的学习,做好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准备工作。
(五)抓好“七五”普法收官,做好“八五”普法开局。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卫生健康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为提前谋划好“八五”普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