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3-00395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机构:区统计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0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03日
  • 标  题:台儿庄区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台儿庄区统计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履职,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牢牢把握组织领导、学习培训、宣传引导等工作重点,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不断提高依法统计能力。

  1. 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筑牢依法治统根基。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本质上是政治问题,是严重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引新航向,用铁的纪律规矩锻造铁肩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大改革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统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法治工作部署要求,在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巩固统计法治基础建设方面有了明显成效。

坚持将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政治学习和法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统计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做到深学细悟、融会贯通,积极向全社会宣传好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对国家统计职能的新认识。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全面贯彻执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区统计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并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学习交流讨论会,从自身统计工作、专业工作特点等角度出发,畅谈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就如何坚持在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提出切实可行举措,确保统计数出有据、合法合规。2023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学习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10次,主要负责同志就防治统计造假做出批示2次,3年来,建立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文件5件。

(二)牢固树立知法守法意识,稳步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始终坚持把建设高素质的统计干部队伍和统计从业人员作为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的根本保障,疏浚数据源头活水,改良数据生长土壤。一是普法宣传全覆盖。建立健全统计普法宣传长效机制,推动统计工作开展到哪里,普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二是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指导,结合实地调研以及统计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对镇(街)基层统计人员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及依法统计宣传,督促企业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128日,区统计局及镇(街)、市场监管局等五经普成员单位,在府前广场开展五经普宣传月启动暨《统计法》颁布40周年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全区学法、懂法、引导社会大众认识统计、支持统计,支持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氛围。

(三)抓实统计数据质量,推进“三个一批”。严格落实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严守统计红线,各专业严把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质量关,加强数据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真实、准确、有效、客观反映我区经济发展成果。履职尽责,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强化统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坚守统计工作的基准和底线,防范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树立统计执法权威。统计局各专业结合上级工作安排,聚焦源头数据质量,分别制定本专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汇总印发了《台儿庄区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照方案工作要求,各专业对企业填报的各类统计报表开展审核研判,对数据波动较大、表现异常的企业及时开展实地核查。本年全区累计核查企业363家次,发现问题53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在次月报表中对修改结果进一步跟踪监督,确保错误数据都能修改到位。

(四)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领导、指导和督导,有效提高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办质量和效率。坚持经常性数据质量查与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通过“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对全区规上企业开展检查。本年区统计局共进行统计执法检查规上企业11家,未发现统计数据造假及错填错报问题,全区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

(五)强化学习培训,防范造假入脑入心。充分利用各类统计业务培训会议、统计开放日、统计核查等活动,开展统计法、统计条例的普法宣传,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统计大讲堂活动,邀请市统计局领导进行统计业务知识和法规意识辅导培训,有力推动各部门、各镇街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的深入学习,推动统计法规在各部门、各镇街再深入。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 企业领导及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了解、认识程度不够,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报表报送不积极、不配合,敷衍了事,沟通困难,个别企业存在迟报统计报表情况。
  2. 不断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法治意识。部分人员学习法治知识不浓厚,对一些文件、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不透彻,有被动学习的情况。

(三)镇(街)统计力量不强目前,各镇(街)统计岗位人员36人,编制较少,8在编人;年龄结构偏大,45岁以上12人;学历水平偏低,初始学历大专以上学历10人。近年来统计制度改革内容较多,镇(街)现有统计工作人员很难适应新时代的统计工作求。上级统计机构对统计核查频次增加、质量提升,镇(街)相关专业人员缺少核查的能力,只能是当好资料“二传手”,没有独立开展核查工作的能力。

(四)执法力量薄弱。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统计执法要求,需从事统计工作满三年(分管领导满二年)行政人员通过国家统计局举办的考试后才能取得取得统计执法证,目前我局无持有统计执法资格证人员,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日常统计执法需求。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枣庄市台儿庄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全局形成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谢莹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站,具体做好工作推进、协调检查、问题反馈等工作。各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加强协调,按照统一部署,定期调度各专业工作进展,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解决制约行动成效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法治观念。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的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和全面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相关要求,有序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遏制统计造假问题发生,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推动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深入查找统计数据问题。各专业优化源头数据审核程序和规则,切实做好数据联审。要进一步加大现场核查力度,紧盯数据的收集、上报、审核全过程全链条,深挖数据生产过程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数据管理的盲点,切实推动自查自纠工作走深走实。根据核查发现的数据质量等问题,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所涉失实历史数据改正办法》,切实依法依规予以改正。

(三)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统计局根据枣庄市统计局统一部署,制定统计执法检查计划统计局统筹执法力量,集中查办一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检查数据失实程度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统计部门和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问题。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查处的统计造假案件,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处理建议。

(四)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建立高素质执法队伍。一是我局今年被批准可招录公务员一名,弥补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二是鼓励我局将要满足考证条件领导同志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将来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

(五)不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在内的各项统计法律法规,扎实做好统计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业务培训会、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日等时机,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增强各部门、镇(街)、“四上”企业统计报表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依法统计大环境,促进统计规范化建设。

台儿庄区统计局

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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