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0-00057
  • 主题分类: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发布机构:区统计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5月1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4月14日
  • 标  题:台儿庄区统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统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和频次 备注





1








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网上直报企业




提供统计资料情况,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抽查频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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