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4-00876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5月1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5月16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503-5办理情况的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503-5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503-5 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56,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20240503-5)后,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信访问题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台儿庄工业园区内,枣庄大千塑业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二、问题属实情况

属实。

三、调查处理情况

近期,信访人反映枣庄大千塑业气味刺鼻,影响群众健康和生活的投诉信件较多,所反应的信访件区生态环境分局都认真的进行调查处理。枣庄市大千塑业有限公司位于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广进路东侧、台北路南侧。20204月建设了大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粉碎清洗生产线、造粒机组、切粒机、滤网再生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治污及公用设施,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塑料颗粒4.5万吨。202043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对《枣庄市大千塑业有限公司大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枣环台审[2020]S-02号)进行了批复。

通过前期和2024430日、52日现场调查核实,大千塑业产生的异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企业生产时车间门未关闭,部分窗户开启,车间顶部设有排气扇通风口,造成气体“跑、冒”问题。

(二)塑料热熔工段集气罩不规范,收集管口处油污较多长时间未清理,部分烟气从集气罩周边溢散,收集效率低。

(三)企业管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因公司多条生产线承包多人生产经营,经营者注重经营效益和自身工作环境,不愿担负环境主体责任。其次,该企业环境治理资金和维护投入不足,在环境治理运行管理上,没有专职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不高,管理不到位。

(四)企业执行排放标准低,群众环境质量诉求提高,即使企业达到规定排放标准要求,也有部分气味产生。

针对以上问题,510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向枣庄大千塑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枣环台责改[202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责令企业整改,要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要在密闭空间和设施中进行,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拒不改正将依法进行处理。514日,工作人员进行事后现场督查,该企业第一车间生产设备已拆,第五车间热熔集气罩进行加封,UV光氧治理设施活性炭已更换,对其它存在问题企业准备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加大对该监管力度,同时,对企业进行帮扶和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和加强管理,减少污染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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