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3-00182
- 主题分类:审批信息
-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 标 题:山东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台儿庄区库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东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台儿庄区库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报批过程中,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一步修改,应及时公开最后版本。”同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台儿庄区库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661567m2,矿区:606700m2;生产加工区:54867m2
建设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毛楼村西侧
建设内容:矿区主要进行灰岩矿开采,项目骨料加工区设置矿石破碎、筛分等加工工序,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加工灰岩矿石400万吨。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T8fcXSkyjAdITnR_kFKTg
提取码:gg8i
3、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毛楼村西侧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13863277778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5、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山东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