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3-00348
- 主题分类:审批信息
-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0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0月24日
- 标 题: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绿色低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绿色低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绿色低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1) 项目名称: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绿色低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 建设单位: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
(3) 项目性质:技改;
(4) 建设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侯孟前村南、206国道南侧泉兴水泥公司院内;
(5)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依托现有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在建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现有辅料原煤堆棚,实施储存库、配料端和高温端改造,建成后污染土壤、造纸污泥、陶瓷废渣等一般固废处理规模为1000t/d,年运行200天(4800小时),年处理量为20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衡新;
联系电话:15318050255;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宁波路25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632-5182097
邮箱:144815137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打印意见表邮寄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意见接收电子邮箱及信函邮寄地址详见本次公告第二、三部分)。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全过程中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环评报告完成意见征求后,不再继续接受公众意见的反馈。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6日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山东泉兴水泥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