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2-00133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21日
- 标 题: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20712-11办理 情况的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20712-11办理 情况的报告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20712-11办理
情况的报告
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20220712-11),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交办信访问题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泥沟镇吉庄村,村南有一家胶厂,无环评手续,污水通过厂区西墙直排沟渠内,污染环境”。
二、问题属实情况
属实。
三、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人举报“泥沟镇吉庄村,村南有一家胶厂,无环评手续,污水通过厂区西墙直排沟渠内,污染环境”。该炼胶厂位于泥沟镇吉东村,为张平所有,生产原料为尿素、三聚氰胺和甲醛,主要生产尿醛胶。该胶厂于2021年10月份建成并投产,2022年2月因疫情影响停产至今。该胶厂生产设备有1台锅炉,4个反应釜;原材料按照一定比例倒入反应釜,在反应釜中完全反应、冷却后,产出成品胶。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胶厂外排废水,2022年7月15日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对地下水进行检测。根据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JWT(2022)0716010),其地下水各项指标均未超标。
四、查处及整改情况
7月15日,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企业无任何环保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按照管理权限已由泥沟镇政府组织人员清理取缔。7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复查时,该胶厂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