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9-00407
  • 主题分类:预警信息及应对
  •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3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03月09日
  • 标  题:台儿庄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依据《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枣政办字〔2017〕73号),于2018年3月9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定于2018年3月10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区应急预案要求,履行部门职责,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2.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3.加强督导,促进辖区大气污染物减排,指导群众健康出行。

要求和建议:

1.全区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化工、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要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降低产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

2.建议公众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3.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联系 人:孙乾    传真:06326682206

电子邮箱:tezhbjxf@126.com

附件: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

2018年3月9日

附件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气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广播电视台、枣庄供电局台儿庄客服中心、区移动通信公司、区联通公司、区电信公司、各镇(街)人民政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