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3704050008/2022-00034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 发布机构:台儿庄区审计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 标  题:台儿庄区审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审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审计

执法机构设置:财政审计工作室行政事业审计工作室

办公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兴中路91

联系方式:财政审计工作室0632-6698005)、行政事业审计工作室0632-6698009

电子邮箱:sjj@zz.shandong.cn

  1. 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固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及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区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

(附执法外部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台儿庄区审计局法制工作室

网络投诉:

电话投诉:0632-6698001

信函投诉:台儿庄区兴中路91

邮箱投诉:sjj@zz.shandong.cn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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