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18-00038
  • 主题分类: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01月0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01月06日
  • 标  题: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组织实施了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同时,结合对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开展了精准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情况的专项审计。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今年的审计工作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关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的落实,着力查处违法违纪、损失浪费、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并注重从规范、提高和完善体制机制的角度提出建议,促进全区改革发展。

2016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按现行财政体制,2016年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5788万元,加上各项专款及结算补助等164417万元,区级总财力为220205万元。区级财政总支出为22020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515万元,支出41515万元。

(一)区级预算管理审计

2016年,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

的监督支持下,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等诸多不利因素,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严格控制支出,合理调度资金,基本保证了全区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

但审计也发现,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存在年初按照支出方向“打捆”,在年度执行中再进行分配的现象;年初预算未全部落实到部门。

2、未完全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

3、财政存量资金数额较大,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门财政性资金结余多,部分项目资金下达后未动用;滞留应拨未拨专项资金。

4、财政管理和资金支出不规范。以前年度出借的财政资金未收回;应由财政列支的款项长期挂账;非税收入1429.56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二)区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审计

2016年地税系统全年共入库税款48078万元,其中区本级完成27899万元,六处镇街完成20179万元。税收征管质量审计中发现以下问题:一是个别企业存在欠税问题,金额32.03万元。二是监管责任不到位,代征税款税票填写不规范。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

通过对8个区级预算执行部门(单位)的延伸审计发现,各部门(单位)逐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重视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有了大幅降低。但有部分单位依然存在支出及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支出不规范金额34.64万元。其中: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涉及单位5个,金额19.63万元;个别单位未落实公函接待制度,支出附件不全;部分单位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金额15.01万元。

2、财务管理不到位。个别部门单位存在大量往来账款长期挂账不能及时清理,个人借款不能及时报账等问题;有2个单位资产采购及登记不规范,金额9.26万元。

3、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金额361.76万元。

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为推动扶贫工作,促进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区审计局对我区2015年至2017年3月底精准扶贫减少贫困人口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区扶贫办公室、区财政局等单位,延伸审计了2个镇6个村、6个项目。我区扶贫工作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切实抓好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识别及项目的审批实施,强化扶贫工作的督导考核,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问题,需要加强和规范。

1、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产业项目扶贫方式单一,多数采用租金收益方式扶贫。二是金融扶贫发力不足,发放小额贷款扶贫信贷规模较低。

2、项目建设运营方面的问题:一是项目报账手续填写及扶贫资金帮扶协议不完善。二是项目验收不规范。部分来料加工和光伏扶贫项目,未经有关部门审计,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

(二)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2016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市区两级联合对我区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审计。2016年底,我区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680户,比2015年底提高16.11%。全年改造农村危房227户,有效保障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存在的问题是:

1、个别安居工程项目未办理土地出让及未取得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即开工建设。

2、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存在部分家庭不符合享受保障房条件应退出而未退出的问题。

四、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夯实财政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一是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所有收入纳入财政统管,支出列入预算安排,统筹考虑财政资金使用。二是提高预算绩效,促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严格按进度执行预算,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减少资金滞留,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

(二)盘活存量资金,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的力度,研究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衔接的机制,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管理,有效控制新增结转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和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规范管理。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将部门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预算单位和具体支出项目,确保资金支付到位并监督资金的正确使用。二是积极推动部门单位负责人增强节约和依法理财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三公”经费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健全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机制,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坚决防止一些问题屡查屡犯,切实维护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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