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5/2026-00758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6月1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6年06月16日
  • 标  题:台儿庄区贵金属珠宝玉石首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6年版)
  • 效力状态:有效

台儿庄区贵金属珠宝玉石首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6年版)

台儿庄区贵金属珠宝玉石首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6年版)

1 抽样

1.1 抽样方法

在被抽样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1.2 抽样基数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1.3 抽样范围

抽样产品种类为贵金属珠宝玉石首饰产品,包括:珠宝玉石首饰(镶嵌)、珠宝玉石首饰(未镶嵌)、贵金属首饰。

抽取经销售者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1.4 抽样数量

每种产品每批次抽取样品1

2 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1.贵金属珠宝玉石首饰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贵金属纯度

GB 11887GB/T 18043

2

珠宝玉石名称

GB/T 16552GB/T 16553

3

饰品标识

标签

饰品名称

GB/T 31912

质量

产品标准编号

企业名称及地址

检验合格证明

其他

印记

厂家代码

贵金属材料及纯度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标准依据

GB 11887《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GB/T 18043《首饰 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16552《珠宝玉石 名称》

GB/T 16553《珠宝玉石 鉴定》

GB/T 31912《饰品 标识》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注:贵金属纯度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珠宝玉石名称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饰品标识不合格属于一般不合格。

4 异议复检

本细则中确定的全部检验项目,采用原检验样品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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